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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有烦恼 希望在升腾

2017-09-28 09:46:30   

  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引领力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一。

  眼下,荆楚大地,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相发展,总量已达22万个,带动土地规模经营面积2686万亩。喜悦与烦恼并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故事说给你听。

   破旧中立新—— 

  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

  换种方式来种田

  “务农的人越来越少,可地还得种下去。”困境中寻找机遇,当阳市草埠湖镇楚湖村村支部书记邢汉生组建了褚家湖粮食专业合作社,实行品种、肥料、种植、管理、收获“五统一”,帮助村民耕种管收。

  楚湖村农户纷纷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合作社,每亩每年租金500元,村民在家当“甩手掌柜”或外出务工。如今,褚家湖合作社从农户手中租赁土地5500亩,1000多个富余劳力释放出来外出打工,每年打工收入达3000多万元。

  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经营权转让互换……多种流转新形式在各地成功试水: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的“华丰模式”,龙头企业带动的“福娃模式”,农村土地存贷的“彭墩模式”,多种经营主体联合的“春露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的“春晖模式”,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的“檀溪模式”,百花齐放。

  在破旧中立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现代农业注入“活力因子”,也让农民的口袋越来越鼓。去年湖北省家庭农场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社社员较非社员收入增加20%,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增收426亿元,安置农民就业35.6万人。

  成长的烦恼——

  经营风险、资金难题、管理不善

  诸多难题待破解

  平整土地、采购农资、修建烘干厂,前前后后投入600多万元,辛辛苦苦一年多,原以为有个好收成。不料,去年底一算账,合作社经营亏损160多万元,满怀雄心壮志的祥瑞合作社社长钱胜顿时倍感沮丧。

  在专业人士支招下,钱胜紧急缩小规模,将一部分流转土地“退还”农户。钱胜说,进军农业并非想象中那样容易,经营不善、资金不足、管理缺位等会造成亏损。

  省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张清林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着“小、弱、散”的通病。究其原因,有基础设施薄弱、保险体系不健全、政策支持不强等外部原因,也有自身发展不规范、盲目扩张等内部因素。

  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多数合作社是近10年间发展起来的,目前全省达6万多家,数量居全国前列,但质量和水平还有待提升。省农业厅统计,能够达到国家和省级示范社标准和条件的不足10%。今年的一项权威调查则显示,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和主营业务收入只有山东省的41.6%和38.5%,百亿元以上龙头企业数量仅是江苏省的30.8%。

  希望在升腾——

  政策引导、项目倾斜、资金支持

  助力主体“壮”起来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湖北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进一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的意见》《关于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等办法。武汉、荆州等地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制定了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扶持政策。

  面对“贷款难”,我省开出“药方”: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四家涉农金融机构,分别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口开展金融服务。

  真金白银支持壮大主体。省财政每年安排1400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安排600万元扶持土地股份合作创新,安排300万元扶持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安排300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打造园区产业链。2016年省财政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下拨1.8亿元,支持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胡琼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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