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9 15:12:09 山南
为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切实解决了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福建省选取福州市作为试点,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
2016年3月,福州市农业局在全市蔬菜种植面积300亩以上的218个行政村(不含有市直控和企业蔬菜基地行政村),遴选1名农技员兼任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员,建立一支“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设备匹配、服务规范、监管有力”的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建立起了村级蔬菜检测制度。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在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的领导下,承担所在村蔬菜种植农户的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开展等,对所在村菜农种植的蔬菜进行日常快速检验监测,督促菜农严格执行蔬菜喷药间隔期上市的规定。同时,开展蔬菜种植过程的督促巡查,严防禁用农药、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蔬菜生产环节,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早期个别散卖蔬菜用药到收割之前的间隔期不规范,致使存在农药部分残留。检测制度建立以来,检测员强化日常巡查检测和规范指导,农民使用农药的自律性得到了有效提升,科学种植、合理用药、规范用药意识得到全面普及。通过监管的强化和自我意识的约束,目前,福州市散卖领域的蔬菜农药残留问题有了明显改善,生产源头的蔬菜安全有了行之有效的可靠保障。2017年1-3季度福州市农业局配合省农业厅完成“检打联动”抽样311个,合格率99.7%;2017年1-11月市级累计抽取蔬菜样品807份,合格率99.2%。
为全面做好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工作,福州市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此项工作列入市对县的都市现代农业考核指标体系,县、乡两级农业部门成立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其中,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负责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员日常管理,县级农业局负责指导、培训、监督、考核,并每半年进行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市财政拨出专款,解决了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员工资补贴,即在原有农技员每月100元补贴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400元,并为每个监管员购置了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及试剂。县级农业局加强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员的岗前培训、日常指导、培训教育,不定期组织开展蔬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科学种植等知识培训。福州市农业局还组织制定了《福州市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建立了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员日常检测制度、违禁农药巡查制度、信息月报制度、培训教育制度等。根据规定,行政村蔬菜面积在300亩至500亩以下的,村级蔬菜检测员每月要检测12次,每次5个样品;蔬菜面积在500亩至800亩以下的,检测员每月要检测12次,每次10个样品;蔬菜面积在800亩以上的,检测员每月要检测12次,每次15个样品,有力的促进了村级蔬菜检测制度的落实。(山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