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15:22:37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2018年7月18日,杨凌区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由杨陵区农林局颁发,由此拉开了杨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的序幕。
颁证仪式上,在杨凌示范区经贸与安监局局长刘仲山、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副局长李冠明、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宋宇、杨陵区农林局总农艺师崔明全、杨陵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林军涛、农林卫视、农业科技报社和辖区部分农药经营企业代表见证下,由在场领导为农一电子商务(杨凌)有限公司、杨凌地赐农业服务部颁发杨凌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
这标志着杨凌区农药经营行为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农药经营人员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经营条件、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真正做到农药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溯、包装废弃物可回收、使用指导更科学,从源头上打造杨凌绿色农业金字招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实习编辑: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