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4 15:53:00 王启栋
一是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分工,科学规划农业发展主体功能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加大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力度。同时,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
二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建立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将所有生产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将农药、兽药经营单位纳入执法体系,严格监管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并规范经营单位建立台账。加大对生产主体的培训力度,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理、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并将生产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是整合农业领域执法职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制,整合畜牧、农机等农业领域执法职能,将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下设三个支队,具体负责农业、畜牧、农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建立了案件协查、行刑有效衔接的执法机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近三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是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了专门的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站以及村级监管员,专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同时,建立了产地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等制度,推行社会共治,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热线,不断推进制度创新。
实习编辑: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