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7 15:52:22 戴先任
近期,记者走访全国多个农业大省发现,由于回收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部门协作不顺畅,被列为“危险废物”的农药废弃包装袋成了“房间里的大象”——大家都看在眼里,但不同程度地选择了忽视。(10月28日《瞭望》新闻周刊)
据了解,一个粮食生产大县,一年产生的废弃农药瓶子袋子约有300万个,而超过90%的农民会将它们丢弃在田埂、水渠、河流中。被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如同是农田里的“生态炸弹”,氮、磷、农药、重金属等物质被带入水体,渗入土壤,造成水污染与土壤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明知其危害严重,那么农田里的“生态炸弹”为何无人管理?这是由多重原因造成的。比如回收农药废弃包装袋,对于农户来说好处不大,农民自然没有积极性,且回收体系不健全,就算农民自觉收集了,后续的专业处理也跟不上。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但现实中许多地方都未能做到这一点。
现实中,究竟谁该为农药包装废弃物负主要责任?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首次提出:“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然而,虽然责任主体明确了,但这项法规却缺少细则,导致落实难。另外,农民“法不责众”的心理、部门之间的权责衔接不畅等等,都是农药包装废弃物被随意丢弃造成农田污染的原因。
事实上,农田里的“生态炸弹”无人拆解,说一千道一万,深究其根源还是责任缺失的结果。要想拆解,就得先解开责任缺失这一“死结”。首先,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要加强落实《农药管理条例》,督促责任主体尽到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责任;另外,要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遏制增量、消化存量,逐步破解污染难题。同时,还要细化责任机制,完善激励、处罚措施,督促各部门加强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