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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运营管理建议

2019-05-23 15:00:15   

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流转不断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规模经营农场不断增加。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16年,我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超过280万个(家)。其中,家庭农场87.7万家, 农民合作社179.4万家, 农业产业化组织超过38万个,经营面积超过3.33 hm² 的种养大户超过356万户,新型职业农民总数超过1270万人。

目前来看,依据经营主体进行划分,我国规模经营农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场、农民合作社农场、企业农场。各类规模经营农场的规模、劳动力、业态等特征不同,在运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家庭农场在运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规模超过家庭经营能力、土地流转关系不稳、经营能力有待提高、自然技术及市场风险大、资金缺乏等,建议主要从经营规模、土地流转、培训学习、生产经营、市场风险、资金等方面寻求解决办法。

家庭农场运营管理建议

1.合理确定经营规模   家庭农场经营者要本着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这一核心原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生产业态、技术水平、劳动力数量、资金实力、经营能力等选取适宜的经营规模,以符合国家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初衷。

2.土地流转要规范   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需要流转土地,流转的土地必须是连片的,而且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为了避免土地流转的风险,一要规范流转行为,可依托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农户的土地,家庭农场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无论是与农户直接流转土地还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搭桥进行土地流转,都要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要详细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土地流转的期限要明确,而且不宜过短。三要严格履行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事项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家庭农场运营管理建议

3.加强培训学习   国家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各地不断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确立明确的培训目标、丰富的培训内容,并增强培训实效,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家庭农场经营者也被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青年农场主”等培育计划;完善农业职业教育制度。家庭农场经营者要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机会,加强专业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经营能力及政策机遇把握能力。

4.优化生产经营   家庭农场经营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农业生产受自然和技术双重风险影响,风险很大,往往造成农产品大幅度减产,甚至颗粒无收,这是家庭农场无法承受的风险。为了避免生产经营的风险,除了制定生产中防范风险的预案、措施,做好防范风险工作,还要了解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知识,尽可能地参与农业保险。同时,家庭农场经营者要主动寻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帮助,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可以考虑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家庭农场运营管理建议

5.规避市场风险   农业市场风险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风险和农产品销售风险。为了防止购买假农资,家庭农场应该有可靠的、稳定的购货渠道,可以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模式由合作社、龙头企业提供统一的农资。除了粮食外,农产品价格受市场影响较大,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大,要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把握市场规律,尽可能避免风险,可采用订单生产等模式。

家庭农场运营管理建议

6.争取资金支持   家庭农场投入很大,特别是刚创办家庭农场,资金需求量很大,回报周期却很长。家庭农场在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时,可以争取政府涉农建设项目、财政、税收、信贷等支持,比如参加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等;也可以创新合适的资金周转模式,例如在购买农资时利用家庭农场的信誉、品牌或其它担保模式,先购买等农产品收成后再付款,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家庭农场运营管理建议

全国各地的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政策环境、经营主体自身条件等各不相同,希望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可以参考本篇文章介绍的各类规模经营农场的运营管理建议,结合自身实际,妥善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提升农场的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水平,使农场能够合理运营、健康发展,并带动传统农户由分散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系转变,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实习编辑:张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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