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5 18:39:36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安办的要求,9月20-21日,内蒙古自治区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一行三人对包头市地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第二次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了包头市养殖区域集中且具有代表性型养殖场户26家,共随机抽取了鲤鱼和鲫鱼2个品种共13个样本进行现场样品制备,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主要检测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氟喹诺酮(3种)、磺胺类(12种)等七类20种违禁物是否超标。
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包头市地产水产品第一次监督抽查的20个样本全部合格。
下一步,包头市水产工作站将继续开展地产水产品自检、自查工作,保证国庆节期间包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