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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模式”被复制 国务院再批两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2019-11-27 14:23:00   

农业科技报-中国农科新闻网记者  梁小波

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批复文件,同意建设山西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这是继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之后,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的第三个和第四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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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山西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9〕113号)中指出,山西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有机旱作农业为主题,以农副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全国健康食品和功能农业综合示范区、科技产业孵化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产品加工物流集散区,在北方旱作农业区农业提质增效、做大特优农产品、做优设施农业、做强现代农业服务业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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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9〕114号)中指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绿色智慧农业为主题,以生物农业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科技振兴乡村样板区,协同推进农产品特色加工、农业智能装备制造、农业科技服务业发展,在建立规模化种植示范基地等先进技术和生产模式示范体系、探索东部发达地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产城产镇产村融合发展系统解决方案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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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29日,我国首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示范区在陕西成立,担负着解决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重要使命。22年来,杨凌示范区立足三农初心不改,围绕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在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功探索出了“杨凌模式”“杨凌方案”“杨凌经验”。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这是首次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题,从国家层面系统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随后,黄河三角洲、南京、山西晋中农高区相继批复成立。从1到2,再到3和4,农高区的布局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拉开帷幕。

国务院新闻办2018年1月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介绍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有关情况,并解读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徐南平在解读《意见》时透露:计划到2025年,国家布局不超过30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示范区将通过“一区一主题”的设计,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若干重大瓶颈问题。建设示范区就是要坚持“一区一主题”原则,围绕重大瓶颈问题,集聚我国创新资源,协调各类主体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着力拿出系统的解决方案,从而为其他同类地区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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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南平说,已成立20多年的杨凌示范区是第一个示范区,就是围绕干旱半干旱地区的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建设的,已经为中国乃至全球的干旱半干旱农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先后取得了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400余项,国家科技成果48项,在全国建设了300多个推广示范点,每年推广获得的收益超过170亿元,其他示范区将复制杨凌这样“一区一主题”的模式,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示范区将通过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农业产业的竞争力。我国农业还是一个弱势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技术上的差距,与欠发达国家相比劳动力成本又在持续上升。“目前,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仅仅相当于第二产业的八分之一,第三产业的四分之一左右。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创新。建设示范区就是要大幅度提升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高农业产业的国内外竞争力。”徐南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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