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1 10:09:18
12月6日,来某涛将一面印有“严格执法、服务于民”字样的锦旗送到陕西省宝鸡市凤县人民法院,感谢法院公平、公正审理晁某某等17人涉黑案,将恶势力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被害人讨回公道。
以晁某某为首的17名被告人,为达到非法聚敛钱财目的,不断向他人出借资金收取高额利息,后为了索取债务,对借款人、担保人实施了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起了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具有一定组织纪律性和行为规矩、在凤县当地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涉及17名被告人,7项罪名,21起犯罪事实,80余卷案卷材料。为“稳、准、狠、快”地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高质量、高效率审理案件,凤县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由一名审委会专职委员、两名庭长和四名人民陪审员负责审理此案,并就案件审理中大量的程序及实体问题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会同检察院、公安局召开会商会议十四次,为案件的顺利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2019年11月5日,结合1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凤县法院依法及时作出了一审判决,晁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一百四十万元,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体现了凤县法院对黑恶势力从快从重从严的打击决心。
案件宣判后,群众纷纷拍手称快,受害人也感到了欣慰,并特意送来锦旗以表达谢意。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凤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出重拳,下重手。通过组织干警大走访、入户宣传摸排线索、街道社区扫黑除恶宣传、悬挂宣传横幅、设置举报箱等方式全面打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战,营造出全社会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9.27”涉黑案的高质高效审理,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实现了打出声势、打出成效的工作目标,对黑恶势力形成了震慑,回应了群众关切。(史红海 通讯员 胡琼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