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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拟授予“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公示

2019-12-23 17:36:00   

自2018年以来,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经按照《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与动态管理办法》规定考核验收,石家庄市的晋州市等37个创建单位符合“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质量,现对拟命名的第三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单位(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省农业厅将跟进开展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联系电话:0311—86256530

邮箱:hbnyzlaq@163.com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

拟授予“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单位名单

第三批省农安县: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康保县、无极县、张北县、涿鹿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抚宁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三河市、广阳区、莲池区、清苑区、徐水区、顺平县、蠡县、定兴县、河间市、盐山县、吴桥县、献县、故城县、阜城县、南宫市、南和县、巨鹿县、邢台县、邯山区、邱县、成安县、广平县

第二批省农安县:高碑店市、武安市、峰峰矿区、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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