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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迟全区建筑工地复工时间的通知

2020-01-29 10:34:42   

杨陵区住建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全面落实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和相关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针对建筑工程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性广、人员密集度高、人员流动性快等特点,为避免由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性感染的风险性,根据杨凌示范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我局研究,通知如下:

一、我区所有在建项目开工、复工时间一律推迟。具体开工、复工时间按照杨凌示范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做好管理人员及停工留守人员的疫情宣传、防控工作,及时掌握人员的动向和身体状况,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

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做好推迟开工、复工的相应建设计划调整安排,及时下达外来务工人员延期返场的指令。尤其是节前已与施工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有明确的约定返场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下达响应指令,早谋划、早部署,确保2020年建设工作有序。

四、复工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对进场人员进行登记、排查,如项目存在湖北籍及春节路经湖北的工人(包括管理人员)必须暂缓上岗。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加强对工人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贯。复工前各建筑工地要认真开展工地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清理卫生死角。

六、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各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

七、我区域内建筑工程项目不得私自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擅自开工、复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复工建设的项目,尤其是因此导致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一律纳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第一责任,施工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监理企业承担监督责任,各参建主体要积极响应,采取措施,共同做好我区建筑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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