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5 09:56:00
杨陵区关于进一步
严格人员流动管控的公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进一步严格人员流动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小区出入管控。本小区居民只准进、不准出,非本小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对持有疫情防控工作证(红色或蓝色、有照片)的人员,经查验人证一致且检测体温无异常的准予出入;对持有社区防控组统一办理的综合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出入证的人员,经查验出入证和身份证信息一致且检测体温无异常的准予出入。
二、严格出入证件管理。民生保障行业、群众生活保障、重要物资生产等综合后勤保障工作人员,由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严格审核人员信息(1月15日以来未离开过杨凌),合理确定办证数量,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社区防控组办理证件。
三、严格来返人员管控。所有来返杨凌有发热症状的人员一律拨打120送示范区医院诊疗;从湖北来返杨凌无发热症状的人员一律集中隔离;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较多的(暂定500例以上)其他省份来返杨凌无发热症状的人员和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必须按照“八个一”办法(一本台账,一个专班,一张公告,一张明白卡,一个微信群,一支服务队,一个快速反应机制,一个温馨大礼包)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措施;其他区外来返杨凌无发热症状的人员,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自行居家隔离14天。
四、严格落实生活保障。由各镇(街道)负责,发挥群防群控组织、业主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组建群众生活服务队,做好居民小区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蔬菜等物资供应等保障工作。
各村参照执行,严格管控。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全区广大群众积极响应、严格执行。
特此公告。
杨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