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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统一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缴费时间截止2月底

2020-02-28 13:41:49   

近日,记者从杨凌示范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杨凌示范区整合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杨凌统一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缴费时间截止2月底

《办法》遵循中省有关精神,结合杨凌实际,按照统一制度、城乡一体、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应保尽保、且有利于基金筹集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办法》明确了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凡具有杨凌户籍或长期居住杨凌并取得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区内各类高等院校的学生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法》规定,城乡居民中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城乡居民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随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的母亲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日起,自动退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居民年度内被统筹地区以外大中专院校技校录取、参军或就业的学生,以及参保年度内稳定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根据政策,全区城乡居民每人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杨凌统一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缴费时间截止2月底

今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与往年不同的是,征缴管理由税务部门负责,缴费后由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

记者: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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