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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出台无黑无恶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020-05-15 16:14:27   

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是示范区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省委要求,创新性推进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探索实现“黑不生、恶不出、乱不起、伞打尽”的长治久安环境的重要途径。如何有效、客观、全面评价创建成效,是杨凌示范区一直着力思考、探索、推进的重要工作。近期,在省委政法委和省扫黑办的大力指导下,在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专家教授的参与下,杨凌示范区经过多次调研、探讨交流、修改完善,制定出台《无黑无恶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标志着杨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在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取得重要创新突破。

一、加强系统集成。评价指标体系包含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两个部分,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又为成效评估提供了衡量标准。评价指标重在解决如何创、怎么创的问题,以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厘清创建任务,指明创建路径;评价办法重在解决如何评、谁来评的问题,以不同指标权重和评价办法,科学评价效果,两者相辅相成,形成了一套完整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以此为基准模板,结合不同行业及行政区域特点,配套制定无黑无恶创建工作指引、重点行业治理工作指引以及村(社区)、镇(街道)、市场具体评价标准,形成了分类创建、层层对标、环环相扣的创建指标体系。

二、科学设置指标。评价指标分为核心指标、关键指标和支撑指标三类,指标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14个具体指标按照“定性+定量”原则设置,既有对指标完成的定性描述,又有量化的明确数据。一是注重突出创建目标要求,设置1个核心指标,“黑恶案件存量清零,增量为零”,这是无黑无恶创建活动最基础、最核心的要求和目标,明确提出对创建年度前发生的黑恶案件、线索实现“双清零”,创建年度内,无新增涉黑涉恶案件。二是注重突出以人民满意为中心的创建理念和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工作原则,设置3个关键指标。“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提高政法单位满意率”指标,旨在体现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此引导各创建部门在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上下功夫、提效能;“降低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率”指标重在引导创建活动要坚持预防为主,以控发案来遏增量、防变量,防止黑恶势力做大成势。三是注重突出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文明杨凌一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确定10个支撑指标。“完善智能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预防和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加强重点人员稳控”5个指标,既是平安杨凌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无黑无恶创建坚持预防为主、打早打小的体现,通过指标的落实,既能降低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率,又能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提高依法治区水平”指标,是法治杨凌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重在引导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专业化水平,使人民群众能更好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深化行业综合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2个指标,主要体现了无黑无恶创建要强化源头治理,使黑恶滋生无空间;“深化文明创建”指标,旨在通过开展群众性文明杨凌建设活动,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弘扬新风正气;无黑无恶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市场创建”指标,体现了由点到面分步推进,分层分类全面创建,最终实现全域无黑无恶的创建方式。十个支撑指标涵盖了平安杨凌、法治杨凌、文明杨凌的骨干要求,既丰富了无黑无恶创建实践,又促进了“三个杨凌”创建成效,同时还体现了群众共建、部门联动、打早打小、社会监督等五项创建工作机制的具体运用,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向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深化。

三、公正客观评价。评价办法主要涉及四项内容。一是对评价指标进行了分类和赋分。将评价指标分为一票否决项和目标责任项,核心指标作为一票否决项;关键指标和支撑指标共同作为目标责任项,实行百分制,对每项指标按照其对创建结果的影响力大小,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二是确定了指标完成数据来源。按照专业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全省统一进行测评的指标数据采用省级测评结果。涉及满意度、知晓率等省级未统一测评的指标数据,通过第三方测评获取,其他指标数据由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立评价验收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群众测评等方式获取。三是细化了目标责任项得分方法。目标责任项中比例限制类指标,按照实际完成数据÷指标要求达到数据×该项指标赋分的方法计算得出实际得分;要求零发生的指标,实行扣分制。四是明确了创建达标标准。“一票否决项指标全面达到要求,目标责任项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创建达标标准,既突出了创建重点,又保证了创建的覆盖面。

下一步,杨凌示范区将进一步求实创新,丰富创建实践,不断总结提升,努力为全省提供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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