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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规范与专业,合作社发展更有质量

2020-05-18 11:27:21   

本报见习记者 孙莹

浙江省乐清市自2019年列入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市以来,领导高度重视,梳理试点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并认真落实。

树立规范定基础

针对农民合作社“准入零成本与退出高成本”,联合相关部门简化注销登记程序,降低或免除农民合作社注销过程中的费用。目前已依法启动清退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社386家。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合作社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工作,进一步组织、引导“空壳社”自愿注销。

深化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示范性创建。探索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前置辅导机制,引导以户或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从源头上规范农民合作社建设。以健全成员管理、财务管理、生产标准、盈余分配等制度为重点开展规范化、示范性农民合作社“五星”联创。

搭建平台助服务

主动与中国中化、中粮和中邮加强合作,通过共同打造农业种植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服务。切实提升农民合作社组织水平和经营服务能力。通过政策引导、辅导员指导,推动农民合作社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利用农业生产资源发展休闲旅游、创意农业。

推动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继续引导农民合作社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服务规模。鼓励以农民合作社为成员依法自愿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加强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

依托优势促发展

依托铁皮石斛等优势特色产业,充分发挥乐清市“国家铁皮石斛生物产业基地”“中国铁皮石斛之乡”“中国铁皮石斛枫斗加工之乡”以及雁荡山铁皮石斛、茶叶获得地理标志等国家级金名片的作用,在铁皮石斛和茶叶两个产业基础上,组建2个以铁皮石斛产业和雁荡毛峰茶叶产业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依托大数据管理系统,突出农民合作社管理新模式。按照“一个综合平台,数据共维共享”的思想,逐步建立起“系统化、关联化、动态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新模式。将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在大数据的基础上,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天地图位置对应,部门数据相互关联,实行一张图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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