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8 10:50:57
全国扫黑办近日要求,努力在9月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拿出六张合格“清单”,也就是“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清单。
六张合格“清单”就是任务,就是命令,更是责任和担当!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
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新阶段,考验着政治定力、考验着斗争韧劲、考验着深度打透、考验着标本兼治;要坚持民意导向,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发动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评判。眼下,陕西正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倒计时、下硬茬、攻难关,正在努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战果、新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人民安全要靠法律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维护。那么,陕西是如何依法严格落实“六清”行动?如何补短板,以更强的民本思维赢得人心,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新期待?请坊叔给您逐一分享来自陕西省扫黑办的权威解读。
倒计时下硬茬攻难关
限期交出合格“清单”
1、“线索清仓”。人常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更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想彻底扫除黑恶势力,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必须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决不让任何一个黑恶分子漏网。
陕西省扫黑办及时召开主任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对全国扫黑办交办的1170多条省市直接核查线索,与省公安厅会商确定省级直接核查210条,市级直接核查966条,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了安排,要求于6月底前全部查结。
省公安厅抽调警力500多名,成立了12个核查专班、32个核查小组,成立临时党组织,全力开展深挖彻查。各市(区)严格按照市级兜底要求,组成若干核查专班,采取跨县区交叉核查等方式,确保把每条线索都查深查透查到位。对其他还未查结的涉黑涉恶线索,以县为单位,逐一推进清零,其中对5月底之前收到的线索,务必在7月底见底清零;对5月以后收到的线索,确保在2个月内动态清零。
省司法厅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大坦白、大检举、大揭发”行动,积极开辟扩大“第二战场”,深挖涉黑涉恶线索183条。
2、“逃犯清零”。5月30日,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杜航伟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追逃“清零”行动第一责任人,成立“清零”行动指挥部,迅速作出部署,掀起强大追逃攻势。
陕西对尚未到案的目标逃犯,由省公安厅加强督促指导,市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最高等级布控、最强措施查缉,实施“一逃一档一研判专班一追捕小组”措施,全力开展追逃工作。目前,全省60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已到案26名,到案率43.3%;124名九类涉恶个案逃犯已到案73名,到案率58.9%。
3、“案件清结”。目前个别地方政法单位之间办案会商机制落实不到位,提审押解难的问题还没有能完全解决,案件办理不规范、把关不严、质量不高,导致多次退侦退补、诉讼速度比较缓慢。那么,如何推进解决呢?省扫黑办对公检法案件清结有任务表,路线图,限期解决。
省法院召开推进会、视频调度会,组建“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两个行动攻坚指挥部,开展督导调研,逐案摸排难点堵点,制定攻坚方案,明确对3月底前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7月底前一审审结率达到85%以上,9月底力争达到100%。
省检察院对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制定审查起诉时间表,要求6月底前对一季度包括之前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9月底前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
省公安厅以挂牌督办案件为重点,强力开展破案大攻坚行动。组织专家组对“西安张仲谋案”“武功蔡立案”“汉中陈凯案”等重大案件进行督促指导,推动案件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4起涉黑案件,要求相关市(区)包案领导每月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7月底前侦查终结,10月底前审结。
4、“伞网清除”。黑恶不扫,社会难安;“伞”“网”不除,其根难断。要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重点,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完善纪法协调联动机制,截至4月底,陕西省纪委监委打掉17名厅局级“保护伞”,153名县处级“保护伞”。省纪委监委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扫黑挂牌督办案件视频推进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
尽管取得了成绩,但纪检监察部门会继续扩大战果的。省纪委监委专门召开纪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部署,以“电话令”的形式向各市(区)纪委监委重申“伞网清除”的纪律要求,梳理汇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情况,要求7月底前对去年12月底前立案案件基本结案。
健全完善纪法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公检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同步立案、联合办案、线索移送、信息反馈等机制,对还未打出“保护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回溯核查、扩线深挖,推动一查到底、限期查结。
5、“黑财清底”。“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黑财犹如“血源”,是黑恶势力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打财断血”,既要割断黑恶势力赖以维持运转的“大动脉”,也要斩断其“毛细血管”。
公安部要求对“有黑无伞”“大黑小伞”等未查深查透案件逐案过筛、回溯查办、扩线深挖,建立健全由银行、证监、税务、审计等部门参与的涉案资产联合查处机制,坚决撕开“关系网”、斩断“经济链”。
根据安排部署,省公安厅将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在侦办初期同步成立打财专班,对涉案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案件,组织专家团队,逐案进行指导把关。
省法院将“黑财清底”作为“三秦飓风·2020”专项执行行动重点内容,用足用好“基层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和成果,有效运用网络查控、悬赏执行等手段方法,加大执行力度,确保6月底前涉财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40%以上,年底前达到80%以上。
6、“行业清源”。行业整治是今年专项斗争的“重头戏”。6月5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作了专门部署。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结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简称“三书一函”)直指行业领域突出问题。
陕西将强化“一案一整治”机制落实,对发出的“三书一函”情况进行“回头看”,看一看是否针对行业领域存在问题发出了“三书一函”,是否开展了“以案释法、以案析理、逐案宣讲”活动,行业部门单位收到“三书一函”后是否重视起来,是否整改到位、及时回复。
组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收到的“三书一函”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看一看是否建立专项案卷规范管理,是否整改到位、成效怎么样,是否落实“一案一整治”要求、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是否及时向发出机关进行了反馈。对办案机关发生的“三书一函”,要求各有关部门7月底前整治到位率达到80%以上,9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省委网信办在互联网站基础管理、网络占卜、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互联网诈骗信息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关停网站33家、关闭账号467个、处置有害信息3600余条、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502件。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开展“农村集体土地领域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摸排问题线索326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32宗,拆除43宗、罚款2795.01万元、回复土地原状492.08亩;移送公安机关40起,立案26起、刑拘37人。
省住建厅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恶意讨薪等“老大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人社等部门查处相关案件153件,涉及项目117个,涉及企业138家,涉及人员3391人,涉案金额7541.21万元。
省水利厅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非法采砂点474处;省文化旅游厅通过组织第三方机构“体检式”暗访评估,深入摸排整治文化旅游领域乱点乱象;省文物局联合政法机关在全省文物系统部署开展“战鹰—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文物保护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底前,12个重点行业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务必建立和完善行业长效机制;各市(区)和县(区、市)分别建立和完善本地长效机制,为扫黑除恶制度化常态化奠定坚实基础。
陕西战果居西部前列
补短板向全国前列奋进
“六清”行动坊叔给您一口气讲完了,陕西的部署安排不知道您是否满意?“六清”行动您大体上也知道了,那我们行动起来,积极参与举报和监督。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
坊叔近日从陕西省扫黑办了解到,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批示并提出工作要求,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庄长兴多次安排部署,专项斗争两年多来,通报表扬了152个先进集体和279名先进个人;去年底全省扫黑除恶知晓率较年初提升11.32个百分点,达到97.81%。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侦办涉黑案件8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86个、恶势力团伙案件452个,破获刑事案件13998起,刑拘或逮捕犯罪嫌疑人17170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84.91亿元;起诉涉黑涉恶案件633件3353人,一审判决362件2922人、二审判决168件1688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3060件,查结2954件4600人。
虽然说,陕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国的位次排在西部前列,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有益经验。但从综合战果看,向全国前列奋进仍面临很大的压力,存在以下四个短板和不足:
1、思想认识仍需深化。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的自觉性、坚定性还不够强,推进专项斗争的狠劲和韧性不足,有“松口气”“歇歇脚”“过关交卷”思想。一些已查处了涉黑涉恶案件的县区和涉及主管部门还未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未从吸取教训层面进一步强化本地本行业监管防范措施。
2、线索核查仍需深入。有的地方线索核查进度缓慢,查结率低、存量较多,与“清仓见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的地方线索核查不严格、不深不细,举报人对核查结论不认可,重复举报问题较多。
3、办案质效仍需提高。部分涉黑案件、涉恶集团案件查的不深不透,打“伞”打财与案件数不匹配,少数涉黑案件没有查出“保护伞”,多数涉恶犯罪集团没有查出“保护伞”;有的县级领导包案制度落实不够好,只挂名不过问、不督办,甚至不了解自己所包抓案件的基本情况,影响当地扫黑除恶斗争成效。
4、行业治理仍需加强。从最近督导来看,有些地方行业治乱不够到位,对“三书一函”重视不够,落实“一案一整治”机制不到位;有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紧密,部门之间协作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虽说,坊叔提及了工作中的短板,但希望不要有负担和压力,沉下心真正找出思想上、作风上、措施上的差距和不足,变压力为动力,变决心为成效,振奋精神、提高工作标准,着力推进本区域专项斗争全面提升。到时候,坊叔会继续关注并连续报道陕西扫黑除恶新战果。
肩扛责任依法办案
用战果回应人民新期待
当下,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有了全新期待——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全环境等已经成为人民更为迫切和强烈的愿望与需求。只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坊叔在这里有两个善意提醒:
1、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夯实工作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扫黑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督促指导;政法机关要认真落实直接责任,做到打击质量不下降、打击力度不减弱;各有关单位加强行业监管深化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向预期目标推进。
2、善用法治,坚持依法办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办案。同时,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庄严承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每起案件的精准定性,对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公正追诉,是法律监督的价值和追求所在。
但在司法实践中,坊叔非常理解政法干警的一路辛劳,但再苦再累都要严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治原则,把好每个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严禁刑讯逼供,严禁徇私枉法,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坊叔提醒,一定要处理好“打财断血”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严格区分涉黑涉恶人员与一般企业经营人员、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要严格依法办案,避免出现“一刀切”。惟有如此,才能防止出现执法上的偏差,使扫黑除恶的过程,真正成为伸张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公平的过程。
为保持办案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了涉黑涉恶案件证据、程序等方面的规定,防止司法实践中出现各类“跑偏”现象;一定要坚持依法办案,执法司法协同有力,加强办案力量整合,强化重大案件会商,坚持配合制约并重,推动提高侦查、起诉、审判质效;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坚决防止人为拔高、办凑数案。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始终要坚持依法打击、精准打击、深度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这样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扫黑除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实际行动。
目前,陕西省正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倒计时、下硬茬深挖整治,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战果、新成效。更要毫不动摇地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专项斗争的根本价值立场,以更强的民本思维赢得人心,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发动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评判,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全新期待。
当然,这种新期待也是坊叔的迫切期待,强烈渴望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衷心期待陕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