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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花田生“金银” 农民摇身变“股民”

2020-06-22 10:26:24   

近日,记者走进位于山东省利津县北宋镇佟家村的金银花种植基地,“今年,村党支部领办了金银花种植合作社,建起了这片120亩的金银花种植基地,预计亩产干花150斤,亩均收益可达2万元。”村党支部书记佟振飞告诉记者。

佟家村地处黄河滩区,土地经营方式粗放,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打工。近年来,北宋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攻坚行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在省派利津乡村振兴服务队的牵头下,佟家村由党支部领办金银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土地成资产,收入“一变三”。与以往土地流转不同,佟家村村民除了能得到600元的流转费外,每亩土地还可以折抵200元股金入股,合作社向农户颁发“股权证”,对取得的经营收益,在扣除成本、提取公积金后,再给农户进行二次分红。村民张道国说:“我家一共4亩8分地,每年除了2880元流转费外,年底还能拿到分红。我每天来合作社打工,一天工资80元,收入可比以前强多了。”

合作社不仅增加了村民收入,也增强了村集体“造血”功能。土地流转过程中,村集体将边角土地、路渠等撂荒地作为村集体资产进行入股,参与分红。因佟家村地质环境复杂,地下水位低,刚种上的金银花遇上浇水难题,服务队时荣森了解到情况后,联系了省地矿局的专家,物探定井、昼夜施工、水质检测,几天的时间专家义务为佟家村打出两眼28米水井。

“过去农民种地缺乏规划、缺乏技术,也无法实现规模经营。现在随着金银花种植合作社的逐步成熟,我们将继续扩大规模,吸引更多村民入社,让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让越来越多的农户共享发展红利。”谈到未来计划,佟振飞显得非常有信心。

近年来,北宋镇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以地入股、按股分红”的土地规模化运营模式,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小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周静 记者 吕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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