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8:20:29
农业科技报-中国农科新闻网记者 郭媛媛
日前,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与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农民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金融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关于加快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陕农工办发〔2020〕12号)落细落地,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政银”合作机制,制定实施具体金融惠农政策,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包括小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推产业脱贫和粮油、生猪、“3+X”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促进农民增收。
《通知》提出,陕西省各级信用联社、农商行(农合行)将从12个方面落实好各项金融惠农政策,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一是开展集中授信、整体授信,加大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原则上对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省级百强示范社)授信金额最高1000万元,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授信金额最高800万元,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授信金额最高500万元,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授信金额最高200万元;二是深化“双基联动”,加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三是研发农民合作社“三秦兴社贷”,运用多种增信措施创新金融产品;四是全面开展名单制精准营销,主动上门对接;五是实施利率优惠,确保“三农”融资成本有效下降;六是依托“金融顾问”,开展首贷金融支持;七是搭建“政银”合作平台,建立金融支农新机制;八是做好金融服务,实现融资结算“零费用”;九是做好“3+X”特色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十是做好农民合作社产业链资金链上的金融供给;十一是开展“冷链贷”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十二是共同打造诚信农民合作社。
《通知》明确,陕西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还将与当地信用联社、农商行(农合行)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同建立常态化“政银”联络机制,及时报送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示范名单、农业农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资金安排,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通过各类会议及技术培训、下乡调研指导、开通政策咨询热线等方式,共同宣传各项惠农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和金融产品。利用好新闻媒体和双方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新农直报系统等渠道,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各类惠农及金融扶持政策及时传达至小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助群众了解政策、会用政策、用好政策。对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进行评选,予以表彰,并给予授信优先、额度增加、利率优惠等支持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平台进行系统全面的宣传报道,形成“好经验、新路子”在陕西省复制推广,树立“政银”合作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新样板。
编辑:任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