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9 09:55:00
为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从2019年起,中央财政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约20亿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或用于试点城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
为了扎实做好2020年陕西省试点城市评选申报工作,陕西省财政厅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召集陕西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等六家部门反复论证、讨论,研究制定了陕西省2020年度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评审实施方案,通过竞争方式对参评的10个市区进行评审打分、公示,杨凌示范区、商洛市评选为陕西省2020年试点城市,财政部确定并下拨试点城市奖补资金1亿元。
这是继陕西省安康市、榆林市入选后,又有2市、区入选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奖励政策是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更好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安康、榆林2市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拉动效应,积极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推进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陕西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城市指导,突出政策引导,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总结好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树立标杆,打造样本,放大政策效果,切实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