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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培壮新型经营主体 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

2020-10-13 16:26:33   

据泉州市林业局消息,泉州林业新型主体建设初具规模,目前全市累计登记成立新型经营主体1351家,新型经营主体经营面积达160.37万亩。拥有国家、省、市示范社示范场230个,示范社示社员达2000多户,辐射带动周边群众3万多户9.6万人入社,人均增收约2000元,加快了当地林业产业化进程。

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是实现林业经营规模化、专业化的重要力量。泉州市把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的突破口,打造一批以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走出了一条具有泉州特色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之路。

据介绍,从2013年起,泉州市就把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项目纳入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每年评选10家市级示范社;2015年,又同时组织开展了家庭林场市级示范场评选工作,大力推广“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发展模式。

为规范布局全市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泉州市制定出台《泉州市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引导德化、永春、安溪等县依托花卉苗木、果品、中草药、食用菌、竹笋、蜂蜜等森林食品组建合作社;引导南安、洛江、安溪等中部县(市)利用企业和大户的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市场营销和资金等方面优势组建合作社;引导惠安、南安、洛江等沿海县(市)依托较为活跃的市场机制组织产销结合型合作社。

同时,为落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试点工作,泉州市坚持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注重选择和培育一批优势明显、运行流畅、操作规范、带动作用大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

德化县丽玉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领头人陈丽玉是当地远近闻名的优秀新型农民。她早年丧夫,独自培养4子女,生活一度异常艰难,因此对农村贫困户的境况感同身受。陈丽玉在发展个体经济的同时,下定决心带动周边农村、特别是贫困户脱贫致富。如今,已经有87多户103名村民种植毛竹、林下种植铁皮石斛、种植黄花远志、油茶、红豆杉苗、竹荪菇、黑木耳等林下经济,每户每年可增加收益5000元以上。

位于永春县蓬壶镇的永春军兜罗汉松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来的发展,花卉苗木基地扩大到达埔、苏坑、吾峰等几个乡镇,面积达2000多亩,合作社年销售额已达到4200多万元,实现年总收入2012.05万元,盈余643.85万元,其中可分配盈余向社员返还579.47万元,占到了可分配盈余的90%,社员人均收入11万元,并带动周边农户180多户1000人村民致富,先后被评为“泉州市市级示范社”“福建省青年农民合作社优秀示范社”“福建省省级示范社”“国家级示范社”。

为解决花农、个体、企业贷款难题,泉州市积极引导林业合作社创新融资方式,创新金融授信机制,组织成立了福建省首家民生银行花卉金融合作社——民生银行泉州分行金融合作社泉州花卉园林分社,该分社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搭建沟通平台、创新融资渠道、扶持小微企业等措施,促进花卉园林合作社、家庭林场和企业经济转型升级。据悉,该银行年授信额度达1亿元,分社会员达160多个,合作社社员共获得贷款额达5.5亿元,为合作社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泉州市还开展“万人帮扶”“百社百村带千户”等活动,加大科技帮扶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示范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管理人员参与培训,着力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市场开拓能力。为完善服务平台,泉州市在德化县建立全省首个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健全和完善集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林权登记等功能为一体的林业服务窗口,形成较为完备的流转信息服务平台。

(实习生:谷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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