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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滋事逞“英雄” 沦落班房知悔过

2020-10-20 09:13:04   

10月18日1时30分许,有一醉酒男子张某某翻门进入五泉派出所内,在院子里大喊大叫,并公然挑衅、辱骂民警。值班民警闻声立即前往查看,发现张某某处于醉酒状态,不能立即开展询问等工作。面对张某某长达4小时的挑衅、辱骂和推搡,民警不断进行劝说并对其安全约束至酒醒。

经查:张某某,男,31岁,杨陵区五泉镇人,10月18日凌晨张某某与朋友喝完酒后心中不快,借着酒劲闯入派出所发泄情绪,待酒醒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

经报杨陵分局审批,五泉派出所依法对张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实习生:谷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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