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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社会毒瘤 确保一方安宁

——聚焦4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2020-12-07 15:38:21   

阅读提示 近日,全国扫黑办举行挂牌督办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第7次新闻发布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3次推进会部署,通过发布山西李增虎案、内蒙古史春杰案、福建毛仁春案、青海马成案等4起挂牌督办案件,交流案件办理经验,推动案件深挖彻查,深入开展行业整治,推进专项斗争取得全胜,确保一方安宁。

非法占用农用地7500余亩,其中近9成被严重破坏;指定村“两委”主要成员,十多年未换届;为争夺屠宰场“保护费”持械斗殴……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罪行远比我们想象的触目惊心。不过,全国各地打击力度“不减弱”;紧盯线索“不懈怠”;精准打财“不停滞”;问题整治“不手软”;宣传氛围“不降温”,盯住挂牌督办案件不放,推动案件依法加快办理。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王洪祥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目前,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已判处涉黑涉恶罪犯1951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731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254亿余元。

对“保护伞”深挖彻查形成凌厉攻势

2003年以来,以李增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这伙人以亲缘关系为纽带,以经济实体为依托,肆意持械殴打他人,甚至在寻衅滋事时当众鸣枪,致使被害人不敢报案。他们还借钢铁生产之名大肆圈地,疯狂采石挖砂,非法占用农用地7500余亩,其中6600余亩遭到严重破坏。

位于文水县的桑村则是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的“大本营”。村“两委”主要成员均由李增虎指定,他违规安排所属公司8名人员到7个行政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职务,十多年来未进行换届。此外,他们还通过拉拢一批公职人员在公司内兼职取酬、入股分红,甚至被发展为组织成员直接参与违法犯罪,通过巨额行贿等手段腐蚀党政领导干部为其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

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后,向社会公开征集犯罪线索,短时间内就收到非法占地、非法采矿、持枪伤人等378条犯罪线索。

一年时间,专案组成员日夜兼程。1500余册卷宗的审查,形成1.3万余页650万字的办案材料。今年10月31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增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8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每天路过看到党徽,心里就有底了。”一位村民发自内心地说。

“山西省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这一主线,对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深挖彻查。先后对14名涉黑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领导干部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形成凌厉攻势。”山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孙洪山表示。

涉黑团伙覆灭群众拍手称快

“下回再扣我的车,我就让你住院!”史春杰怒不可遏,冲前来查车的交警吼道。史春杰绰号“史老胖”,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混迹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地区,凭借逞勇斗狠、为非作恶,在社会上小有“名气”。

2007年,以史春杰为首的团伙进入通辽市开发区煤炭市场,以家族成员为主体,形成骨干成员稳定,层级分工明确、组织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史春杰团伙每日密切关注扫黑态势,主动潜藏蛰伏。犯罪组织成员之间订立攻守同盟并制定应对策略,企图将违法犯罪事实推脱到已因病死亡的组织成员身上。

经过专案组不懈努力,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破获案件20起,成功追诉漏犯7人。“内蒙古自治区扫黑办协调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多次深入一线推进案件进展,持续跟踪问效,公安厅‘猎鹰’突击队直接主侦,有关政法机关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确保办案高效有序。”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林少春说。

今年9月29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史春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11个月不等。

“史春杰涉黑团伙被彻底摧毁、受到依法严惩,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奔走相告,当地煤炭下站费用下降了三分之一,煤炭运输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优化了营商环境。”林少春表示。

制定处置清单查扣涉案财产1.75亿元

1992年7月,毛仁春途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时,误将路人商某平认成是与其有矛盾的人,就拿出随身携带的枪支射击商某平,致商某平伤情达到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1990年至2019年间,在福州区域内,有一支“毛春部队”,他们聚众斗殴、暴力胁迫,肆意欺凌无辜群众,称霸一方。为首的,就是毛仁春。

“公安厅牵头,福州、宁德两地抽调160名警力组建专门工作组联合侦办的方式,强化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作。”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罗东川介绍,2019年10月17日,专案组在4省6地同时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并采用异地羁押方式为后期排除干扰、审讯攻心提供便利。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分别挂牌督办,确保证据扎实、办理高效。

专案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全面调查了毛仁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准确区分“黑财”及犯罪分子、案外人合法财产,依法查扣了银行账户、股权、股票、车辆、现金、房产等价值约1.75亿元的涉案财产。

今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毛仁春有期徒刑二十二年,17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11月17日,该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在毛仁春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打掉后,大量被害人冤屈得以昭雪,约900万元的损失得以返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称赞有加。福建以毛仁春等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为牵引,全面落实‘六清’行动各项任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了极大提升,全省群众安全感率达98.98%的历史高位,扫黑除恶工作满意率达95.11%。”罗东川说。

“日月山埋尸案”历经17年终破获

2019年10月7日,海拔3600米的日月山被大雾笼罩。当天,马成涉黑案专案组在109国道东向西方向33公里处的边坡旁,起获一具人体遗骸。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DNA鉴定结果确认,遗骸是被害人马某珍。

时间回溯到2002年4月,马成伙同马海山、王延雄、马登月等6人,在一个月内第2次将马某珍绑架,挟至湟中区大源一水渠旁,拖拽车下后殴打致死。趁着夜色,载着被害人尸体的皮卡车,途经拉脊山,行驶至日月山垭口附近停下。凌晨一点,远处湟倒一级公路的施工车辆正在加班进行倒土作业,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尸体抬出,掩埋至路基下后逃离。

“埋尸发生在17年前的夜晚,犯罪嫌疑人对埋尸地点记忆模糊,加之多年来青海湟倒一级公路的新建和多次翻新,嫌疑人辨认的埋尸地点各不相同,这对找寻尸体非常不利。”

专案组民警往返日月山近百次,通过各部门协调、警犬气味鉴别、卫星图和施工图比对、走访当时项目分包负责人和多名施工人员逐步缩小范围。苍茫的日月山下,横跨40余公里的疑似埋尸区域,近200名民警,3个多月风餐露宿地毯式搜索,在起获遗骸那一刻,所有在场民警默默不语。

多达39名的被告人,因涉及罪名多、证据多、案情重大复杂而形成了407本卷宗。广泛的社会关注,对案件审理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

今年10月30日,青海省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成虎、马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23年有期徒刑不等。

“扫黑除恶、匡扶正义”,被害人马某珍家属送来的锦旗上,印着这八个烫金大字。一名专案组民警看到锦旗,没能忍住眼泪,“我们的搜索过程确实艰辛,但看到这几个字,感觉一切付出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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