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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拉票贿选、贿买公安民警……这两个黑社会组织团灭!

2020-12-15 09:26:37   

12月7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卫平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以来,被告人赵某平利用其担任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道办事处寺坡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该村两次换届选举期间,赵某平采用不正当手段拉票贿选,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在征地过程中,随意殴打阻止征地的村民,强行推铲、破坏村民的农作物,先后实施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均已涉嫌犯罪。2006年、2019年,分别因犯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受过刑事处罚。

成立多家工程公司承揽城改拆迁项目

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11年后,为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赵某平与其子赵某彤陆续出资成立并实际控制青松公司、炜基公司等多家公司,大量承揽长安区的城改拆迁工程项目,并拉拢被告人赵某周、郑某尼、刘某、薛某等人为其效力,形成层级分明、结构稳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遇有阻碍便以暴力手段予以排除,多次实施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此外还使用滋扰、骚扰等软暴力手段,严重干扰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拉拢贿买公安民警等公职人员

该组织实施犯罪行为以后,赵某平等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教唆该组织成员或其他人员投案顶包,包揽全部罪责,为此还拉拢、贿买长安区某街办主任、公安人员(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达成脱罪目的。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虚假诉讼罪,行贿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0项罪名对赵某平父子等28名被告人涉及的17宗犯罪事实和5起违法事件予以追究。由于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众多,庭审从7日上午10时开始,预计历时6天。

这个12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获利竟然超过千万元

2020年12月7日,灞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组织获利超过千万元。

灞桥检察院指控,从2005年起,安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当选蓝田县华胥镇支家沟村村主任、村长、村干部等,通过把持农村基层组织、侵占集体资产、破坏自然资源,欺压群众,大肆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逐步形成了以安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多年来

该组织为树立强势地位

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26起

其中刑事犯罪23起

打伤群众20余人

同时,还通过多种手段,非法占用农用地经营垃圾沟倾倒建筑垃圾获取利益;非法采挖砂石获取利益;非法侵吞村集体财产等,以安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以及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获利超过千万元。

多年来安某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取的资产除自己挥霍、笼络组织成员外,还用于谋取组织发展,为违法犯罪行为“平事”以及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诉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安某等12名被告人进行起诉,庭审预计将会持续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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