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14:32:22
为提升杨凌示范区城市形象,彰显杨凌农科特色,反映农耕文化内涵,塑造开放包容、绿色发展、现代时尚的农科新城形象,不断增强杨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二、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反映杨凌农耕文化底蕴,彰显杨凌农科特色,体现杨凌独特的城市形象和文化内涵。
2.具有独创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符合杨凌发展定位,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3.语言生动,对仗工整,朗朗上口,字数在10字左右(配以3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4.易于传播,适合在对外宣传、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
5.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已宣传、已发表、已使用、已存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每件作品须提交《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表》(见附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宣传语及详实的作品文字说明。
三、征集方式
1.电子邮件
投稿人填写《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表》后,发送至邮箱:451264404@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作者姓名+杨凌宣传语征集”字样。
2.邮寄投稿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6号杨凌政务大厦6楼宣传部(信封左上角注明“作者姓名+杨凌宣传语征集”字样)
联系人:党工委宣传部业务科
联系电话:029—87036332
邮编:712100
3.投稿备注
投稿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四、作品评选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征集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网络投票评选和专家最终评选两个阶段,最终确定。凡入围公示作品将予以500元奖励、最终确定作品予以3000元奖励。入围作品将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和“爱杨凌”APP予以公示、公布。
五、有关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主办方对入围宣传语拥有著作权和使用权,并可根据宣传需要对入围宣传语进行修改、发表和使用。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选用。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稿件恕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5.凡向主办方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启事所有条款,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25日
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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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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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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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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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作品1 |
宣传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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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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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作品2 |
宣传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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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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