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7 10:33:57
为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的作用,提高“两书一函”的质量和效果,强化“两书一函”的刚性约束,长效推进示范区无黑无恶创建和法治建设工作,杨陵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印发的《杨凌示范区“两书一函”办理工作规则》的各项规定,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切实发挥检察建议书的作用,办案效果凸显。截止目前,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共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1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45件,资源保护领域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5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4件,英烈保护领域1件,新领域案件19件。通过抓重点领域检察建议质效,有效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高行政管理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机制。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杨陵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区内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与协作,争取在专业咨询、技术服务、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联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管等领域工作中加强联系协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监管领域联席会议、司法协作以及公益诉讼等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与杨陵区文物局共同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积极为杨凌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贡献检察力量。此外,杨陵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杨陵区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公益保护的若干意见》,联合杨陵区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确保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服务发展大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形成有力监督。针对在履职中发现杨凌部分住宅小区存在车辆乱停放、杂物堆积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问题,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管理机关积极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通过检察建议的有力推动,一些单位部署开展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专项整治、窨井井盖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完善常态化治理机制,取得良好成效。办案过程中,杨陵区人民检察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行政机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召开公益诉讼诉前效果评估听证会,充分听取参会代表意见建议,使问题整改落实更加全面。
三、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区域社会治理。
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关乎的都是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融入和推动社会治理,以公益诉讼体现检察职能,以司法权威推动社会治理,是捍卫公共利益的一种方式,也是提升社会运行效能的有效途径。杨陵区人民检察院自觉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摆在助推杨凌示范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推进、精准发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找准服务保障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着力点,以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督促行政机关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能力,督促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和个人积极整改,不断优化监督环境,增进共识凝聚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推动构建区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