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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3年来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1733件4793人

2021-01-12 10:14:56   

记者12月29日从江苏省检察院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1733件4793人,批准逮捕1580件4276人,受理审查起诉1433件8752人,提起公诉1127件8041人,依法对7件全国挂牌督办案件提起公诉,7577名黑恶组织成员被依法判处刑罚。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检察院严格把关、精准打击,三级检察机关办理的黑恶案件指控定性法院采纳率达98.17%。建立了“三级把关、两级备案”制度,对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或有重大分歧的涉恶案件,由基层院、市院、省院三级把关;对其他涉恶案件由基层院、市院两级把关,同时由市院、省院两级备案审查,通过上级院把关改变黑恶定性131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黑恶犯罪与普通犯罪,共不批准逮捕386人、不起诉79人,不认定或降低认定侦查机关黑恶定性350件1992人。

不仅如此,省检察院还在全省范围内抽调1256名骨干力量组成扫黑除恶专班,成立176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对疑难复杂案件多、办案力量不足的地区,派员实地指导、集中优势兵力攻坚。同时,全省三级院一把手检察长带头办案,其中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担任7件重大黑恶案件指导责任人,三级院检察长共办理涉黑恶案件130件,副检察长办理257件,其他院领导办理93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协同作战、合力出击的大会。”王方林表示,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协作,与省公安厅建立“双指导、双督办”制度,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黑恶案件中的适用。其中,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挖涉黑恶和“保护伞”犯罪线索170条,被告人主动退赔退赃5064万元,178名主犯慑于同案犯认罪认罚巨大压力在庭审阶段认罪认罚。

会上,江苏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柳慧敏还通报了“聂元元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周化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虞凌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10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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