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3 09:23:26
山丹县始终把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各类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夯实了农民增收的基础。
该县按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要求,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累计创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186家,全县运营规范、较规范的合作社达到893家,占75.3%;13个贫困村125家合作社中运营规范、较规范的有98家,占78.4%。引导支持农户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有效对接,通过土地租赁、就近务工、订单收购、入股分红等方式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2020年各类经营主体全年带动土地流转34.4万亩,较上年增长13%,土地流转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达到1141户,流转1000亩以上的42户,占总数的3.7%。着力培育亚盛薯业、祥永麦芽、爱福农业等产业化项目建设,带动贫困户通过参与发展、吸纳务工、入股分红等方式增收,全县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1家,其中省级8家、市级1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