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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恶意欠薪 不让农民工再“烦薪”

2021-01-14 15:58:24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检察院供图

临近春节,又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高峰期和劳动维权高发期。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共为农民工追讨欠薪3.4亿余元,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民事案件25635件。

为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纳入刑法,通过刑法的威慑力和惩罚性,让涉案企业引起重视,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此外,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化解“讨薪难、难讨薪”窘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高检提示,劳动者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问题,可以首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和投诉,由该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布责令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拖欠工资。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逃避支付,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刑事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可以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据介绍,在相关案件办理中,各地检察机关坚持多渠道救助,加强多方沟通协调,邀请人社部门、街道社区、涉案单位及农民工代表等,通过督促履行、扣押查封财产、协调工程发包方等案外人先行垫付等方式,协调追欠追赃,多途径维护农民工权益。

此外,为有效防止有案不立等情形,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等方式依法履职,提高办案质效,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高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立案监督力度。数据显示,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0件,同比上升8.33%。

记者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贯彻少捕慎诉理念,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最高检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推动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对欠薪失信行为记入企业征信系统;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办案密切关注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针对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积极向有关企业提出治理对策建议,不断铲除欠薪问题滋生的土壤;通过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着力办理一批在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让农民工“忧酬”“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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