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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创新“三结合”审判模式

2021-02-20 09:09:00    崔东凯 张冲

202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呼兰区黑老大于文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5年。为了这一天,55岁的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刑庭庭长石岩连续385天没休一个完整的节假日,在办公室吃了300多盒泡面。研判证据、梳理问题、整理案卷,凌晨两三点蜷缩在办公室的沙发休息成为家常便饭。

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全省法院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总蓝图,所承担的9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和23起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全部按期审结。

特别是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全省法院坚持决心不变、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积极谋划探索的“三结合”审判模式在全省推广,实现了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共一审审结涉黑案件92件1329人,涉恶案件658件4071人,涉“保护伞”案件195件27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03人。

重点挂牌案件高位推动督办

黑龙江省委始终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15次省委党委会、书记办公会、全省动员部署大会。省委书记张庆伟做出批示50余次,先后到省扫黑办、省公安厅和有关市(地)专题调研,以上率下,带动“五级书记”挂帅出征。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安顺鲜明提出“首战必胜”和“如期优质完成审判任务”的要求,并亲自坐镇指挥。号令即出,动若风发。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扛起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重大责任,先后1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对全省法院审理的92起涉黑案件特别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9起案件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省高级法院成立由石时态任组长的“呼兰案件”指导协调督导领导小组,并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实行“包案包片双督导”。院长石时态负责包案督导于文波涉黑案,常务副院长王中明负责包案督导杨光涉黑案,其他7名副院长每人包1起案件。

据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介绍,全省法院调集精兵强将,组建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170余个。同时,强化督导、压实责任,省高级法院全部院领导先后对16个中院辖区开展4次全覆盖督导,着力解决影响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的问题。

黑龙江三级法院均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共计1000余次,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形成三级书记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的组织领导模式。

涉黑涉恶案件一审结案率99.58%

黑龙江省的法官们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于文波涉黑案给了石岩从业35年以来的最大挑战。平时一个案子卷宗也就三五本到十多本,而于文波涉黑案共551册卷宗、涉及16位被告人,判决书共计321页,是全国、全省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卷帙浩繁,挑战频生。

从接手于文波案,石岩就进入了昼夜奋战、全力以赴的状态。为了审理好此案,石岩借鉴其它涉黑涉恶案例,翻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查阅网上专刊、吃透相关法条法理,备足“功课”。他与合议庭的团队成员们一起并肩作战,为庭审准备了110个可能的突发问题提纲,为顺利高效庭审有备而战。

大庆两级法院审理的范玉等人系列涉黑案,系全国、全省双挂牌督办案件,共起诉被告人114人,移送卷宗700余册。两级法院起草整理审理报告2000余页110万字,其中仅大庆中院审理的范玉涉黑案最终撰写裁判文书435页23万字,圆满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

黑龙江省高院副院长靳岩告诉记者,石岩是全省一线办案法官的缩影,他们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做到个人利益坚决服从集体利益,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确保了案件依法妥善审理。

靳岩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省高院建立“两专报一通报”制度,对9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和23起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及时向中级、基层法院“一把手”推送情况,多措并举,提高审判质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一审结案率99.58%。

“三结合”模式向全省推广

2020年初,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阶段,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本就已经非常紧张的审判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

哈尔滨市呼兰区四起涉黑涉恶案件是全国扫黑办重点挂牌督办的案件,齐齐哈尔建华区法院负责审理的于文波等人涉黑案是进入法院审理环节的第一起“呼兰案件”。

据齐齐哈尔市中院院长毕同春介绍,2020年5月底,齐齐哈尔建成了市中院与市看守所及9个县级看守所的“云视讯”远程庭审系统,并同步建成了市司法局与看守所远程律师会见平台,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本案第二次开庭及庭前会议前,恰逢疫情发生反复,9名在京辩护律师和1名有上海律师难以现场参加诉讼,在高法院的协调下,省、市、区三级法院紧急派出京、沪两个联络小组,仅用1天时间就开通了连接北京高院和上海徐汇区法院的远程视频信号,保证了部分辩护律师在当地参加庭前会议和庭审。

毕同春介绍,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在公安机关、电信部门配合下,在最短时间内架设了1000余米光缆,仅用3个多小时就开通了监区视频信号,从而形成了市中院为主审判区,羁押该案被告人的齐市看守所、富裕县看守所和北京高院、上海徐汇区法院为分审判区的庭审布局,保证了庭审及庭前会议的如期进行。

据靳岩介绍,“法庭与羁押场所”相结合,突破疫情期间对在押被告人难以开庭、难以提审,律师难以会见等瓶颈问题;“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解决可能判处死刑和明确表示不同意线上庭审方式的被告人和辩护人诉讼权利的保障问题;“本地与外地”相结合,解决因疫情形势变化,辩护人无法到庭辩护的问题。目前,“三结合”审判模式已经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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