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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伞”“断血”除黑根

2021-03-01 17:34:00   

“判得好,这个恶霸是罪有应得。”

这是西安涉黑组织主犯蔡国强被公开宣判后,群众发自肺腑的声音。蔡国强在西安市及周边以赌场放账起家,后纠集网罗了一批刑满释放、吸毒、有违法劣迹人员,强行介入民间借贷纠纷,在工程开发中帮人“平事”,多次干扰、扰乱甚至破坏多家企事业单位、公司的经营运作,祸害百姓,臭名昭著。

2020年6月30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群众拍手称快,称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恶霸强买强卖不给钱、放狗咬人提刀砍人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好的大要案。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强化诉前主导,实质性引导侦查取证。截至2020年10月底,各级检察机关共介入侦查涉黑恶案件449件704次,力争将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2017年10月,延安市检察院将公安部、陕西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案——吴起闫宏伟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指定由黄龙县检察院办理。该院副检察长王文喜带领办案检察官10余次往返延安、吴起,对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问题,及时研判分析,提出补强意见。该案宣判后,王文喜撰写的《闫宏伟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典型案例》,被全国检察机关研讨会确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的把握”典型案例,而这只是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

陕西省检察院积极谋划,压实责任,全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该院先后召开24次党组会、9次领导小组会、3次全省检察机关扫黑办主任会议、2次推进会,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开展4轮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要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办案,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纳入系统内政治巡查、对下考核评估、领导述职述廉、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该院不断延伸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功能,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隐患、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问效,推动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同时加大力度惩治校园黑恶势力犯罪,健全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机制。

省市两级检察院分别成立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组,省检察院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把关,将把关指导贯穿于案件办理的每一环节;统筹调配办案力量,打破地域、部门限制,采取提级办理、指定异地管辖等方式,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力量不足问题,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实行检察长挂帅制,逐案制定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如期审结;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其提升诉讼效率的优势;加强督导指导,省检察院对50件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挂牌督办,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并编发典型案例汇编2辑。各级检察机关奋力深挖,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贯穿到引导取证、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刑罚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对涉案财产的甄别处理与审查犯罪事实和证据同等重视、同时进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办理葛七宝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西安市检察院和鄠邑区检察院及时提出财产处置和财产刑的量刑建议,对该涉黑案先后提出“打财”类引导侦查取证意见129条。汉中市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对16亿余元涉案资产提出处理意见,安康市检察机关建议侦查机关查扣、冻结涉案财产650余万元。

2020年,陕西省各级检察院共起诉涉黑犯罪821人、涉恶犯罪872人。省检察院对22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办理蔡国强涉黑案经验做法在全国挂牌督办案件新闻发布会上作了介绍。各级检察院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认定61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39件;持续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起诉“保护伞”29人;受理涉黑涉恶案件移送财产21.27亿元,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64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319件,较前两年总和上升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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