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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借资金为诱饵实施“套路贷”犯罪 8人涉恶势力集团受审

2021-03-29 09:27:19    张晴悦 实习生 李念泽

3月22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张某辉、同某武等8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辉、同某武、董某狗、董某荣、温某宏、李某盈、徐某雄、焦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经常纠集在一起,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诈骗、虚假诉讼、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活动。

经查,被告人张某辉指使同某武、董某狗以向被害人出借资金为诱饵,收取高额砍头息、管理费,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和协议不给被害人留存。在被害人无力归还高额借款本息的情况下,张某辉伙同同某武、董某狗等人隐瞒资金来源,欺骗或强迫被害人转单平账、以贷还贷,将高额利息和本金转换成一个新的借款合同,增加被害人借款成本。在部分被害人借贷关系存续期间,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收取高额违约金。

同时,张某辉指使董某狗、同某武以索取债务为名,对部分被害人实施强占房屋、非法侵入住宅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同某武指使被告人董某荣、温某宏、李某盈、徐某雄、焦某等人对部分被害人采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催收债务;还指使张某社等人通过虚假诉讼获取非法利益。

公诉机关查明,该恶势力集团共实施诈骗罪8起、敲诈勒索罪2起、非法侵入住宅罪2起、非法拘禁罪4起。

据悉,该案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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