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1 10:58:00
您好,例行检查,请出示一下你的驾驶证。
对不起,你喝酒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于酒驾
杨凌交警
一直在严查严管严治
尽管在如此高压态势下
仍有人无视法律
顶风作案
无证+酒驾
触碰法律的红线
案例一
2021年3月11日23时许,崔某挺驾驶陕AXXXXX牌轿车,沿杨陵区西农路行驶至杨职院西校区门口路时,被执勤民警例行检查。经查,崔某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崔某挺神色慌张、支支吾吾。随后,民警核查驾驶人信息,发现崔某挺居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无独有偶,在上一个案例查处三天后的3月14日22时许,交警在同一地点检查时,发现驾驶陕CXXXXX牌小轿车的蔡某鹏,同样属于饮酒驾驶和无证驾驶。
交警提示
在以上两起案件中,两名驾驶员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无证驾驶和饮酒驾驶,按照法律规定,两人均受到了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
在此杨凌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会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要真正做到知法、守法、敬法,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