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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忠诚为民——记陕西省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魏宏玲

2021-04-23 09:40:58   

在陇县召开的2021年县委工作会议上,陇县法院被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魏宏玲同志被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魏宏玲,女,生于1969年8月,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陕西省扶风县人。1989年1月参加工作后一直在陇县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曾任陇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现为陇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员额法官、院扫黑办主任,分管刑事审判、审判管理工作。魏宏玲同志扎根基层,在审判工作一线奋战三十二年,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优秀合议庭”,宝鸡市 “十佳女法官”、 “三八红旗手”、“平安卫士”等荣誉称号。

魏宏玲同志是陇县法院的一名资深刑事法官。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陇县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事审判庭,时任刑事审判庭庭长的魏宏玲同志被任命为陇县法院扫黑办主任,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协调工作及涉黑恶案件审理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她的肩上。在她审理的涉黑恶案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2019年陇县法院受理的全县首例黑社会性质案件,即李某等23人涉黑案。“李某涉黑案”是陇县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

自2012年开始,李某等人通过非法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获取经济利益,笼络、吸收刑满释放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逐步形成规模并不断壮大,发展成以李某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达1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实施敲诈勒索,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开设赌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寻衅滋事,插手陇县棋牌室经营,控制地下赌场;强揽工程、攫取利益等多种犯罪,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严重危害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群众怨声载道。

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数多达23人,是陇县法院历来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且该犯罪团伙在陇县盘踞时间长,犯罪事实多、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重大,审理难度巨大。案件受理后,陇县法院首次启用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并指定由魏宏玲同志主审并担任该案审判长。为确保案件审判效果、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她按照涉黑恶案件会商机制要求,提前阅卷,了解案情,讨论研究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解决存在的问题。该案受理后仅20天时间,她就带领办案团队完成了庭前准备及庭审方案的制定工作。因工作细致、考虑周全,在长达4天的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纰漏,按期顺利完成了庭审工作。整个庭审过程组织严密,规范紧凑,有条不紊,受到了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庭审结束时多名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合议庭充分尊重了控辩双方的权利,向合议庭表达了谢意。

该案最终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对涉案被告人分别判处了二十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在陇县当地引起巨大反响,该案的成功审判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震慑,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社会秩序,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该案的案卷卷宗50多本,堆积起来一米多高。在案件审理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她没有正常休息过。在宣判前一个月的时间里,为了完成一份高质量的判决书,她每天工作到晚上十点以后才回家,最终形成了208页,9万多字的判决书。因该案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认定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论理充分,案件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办理该案的一位法官说:“这个案件的一审事实和证据认定非常细致、扎实,该考虑的情节全部考虑到了,法律适用也非常准确。”2020年受新冠肺炎情的影响,被告人羁押的案件无法正常审理,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审判效率。为保证涉黑恶案件快审快判,她积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有效利用“云法庭”,公安视频等科技手段解决被告人无法出所案件的审理,确保了涉黑恶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

对待工作执着、对结果追求极致。这一直是魏宏玲同志32年法院生涯的工作状态。在魏宏玲办公室的最角落书柜里堆积着数十本奖励证书和奖章,承载了她全部的心血,每一份荣誉都是她日常工作中竭尽所能在司法实践中的默默奉献。司法工作者是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的角色不言而喻。魏宏玲说,自己最看重的是法官形象和声誉,严于律己,坚守底线,忠诚奉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温度是自己永不改变的追求和初心。在陇县人民法院同事的印象中,魏宏玲同志的特点是讲政治,敢担当。她政治上忠诚坚定,业务精通,是法院的标杆;工作中廉洁自律,敬业努力,敢于负重担当,是同事学习的榜样。近年来,她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亲自或领导办理的多起在陇县乃至宝鸡市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长期缠访、闹访,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及影响当地社会安定的上级督导案件,对陇县稳定发展、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认可。

魏宏玲同志多年来始终如一,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严格依法办理每一起案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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