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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机关三年批捕涉黑案件360件1210人

2021-05-17 09:37:31   

记者5月10日从云南省举行的“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之“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重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三年共批捕涉黑案件360件1210人、涉恶案件1393件5429人,起诉涉黑案件295件4211人、涉恶案件1061件8884人。依法起诉了昆明孙小果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同时,坚持不枉不纵的原则,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34件涉黑涉恶案件、66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4件涉黑涉恶案件、52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春莉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办案专业化,跨区域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组建黑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精锐办案力量对黑恶案件集中攻坚。建立统一审核把关制度,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其他涉恶案件由各州市检察院统一把关,实现上级检察院审核把关全覆盖,确保精准打击。加强督办指导,上级检察院对重大复杂的黑恶案件挂牌督办,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和包片督导,推动解决办案中的难点问题。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切实加强黑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落实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适时对侦查取证工作提出引导意见,努力将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既重视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又注意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意见,监督纠正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特别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黑恶犯罪中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及时惩罚犯罪、有效瓦解黑恶势力。

此外,严审细查助力“破网打伞”,建立线索摸排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完善线索发现、移送、反馈机制,着力解决线索移交链条长、流转环节多、跟踪反馈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建立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关程序及办案机制,完善监委与检察机关衔接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办案质效。建立办案保障机制,健全办案人员、车辆、设备、经费保障的相关机制,配齐侦查人员,增强侦查力量,解决人员严重不足、侦查经验不足的问题。

对近三年检察机关办结的刑事案件开展“回头看”,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三年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118人,依法提起公诉242人;直接受理立案侦查“保护伞”案件12件14人,支持配合相关单位查处检察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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