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7 18:33:00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提质升级,鼓励限额以上重点商贸企业抢抓春节等传统佳节消费旺季契机,开启春节“不打烊”模式,持续激发消费活力,促进一季度消费增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一季度经济稳增长的要求,杨凌示范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一季度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以下5项措施:
1、批发企业新增量达到300万元且增速达到20%以上的,给予1万元促销奖励;新增量达到800万元且增速达到20%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促销奖励。
2、零售企业(不含电商企业)新增量达到180万元且增速达到20%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促销奖励。
3、电商企业新增量达到300万元且增速达到20%以上的,给予1万元促销奖励;电商企业新增量达到8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25%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促销奖励。
4、住宿餐饮企业新增量达到45万元且增速达到20%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促销奖励;住宿餐饮企业新增量达到400万元且增速达到10%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促销奖励。
5、允许商超利用春节等消费时段,经批准利用室外广场开展促销活动,对重点限额以上企业促销活动给予补贴。
促消费工作由杨陵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由示范区财政列支50万元配套资金。奖补依据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有关数据为准。(记者 谷幸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