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8 14:54:00
种业是农业的“芯片”,种业的创新发展,关系着14亿中国人的饭碗能否盛满中国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要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
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级“农高区”,着力将杨凌“农科城”打造成中国旱地“种业硅谷”,一直以来,都是杨凌示范区矢志不渝、全力奋斗的目标和方向,要打造旱地种业硅谷,离不开金融政策的“加码”。
为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种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中国(旱区)种业硅谷建设,推动杨凌在更高层次上履行国家使命,实现高质量发展。杨凌示范区着力推出了8大金融政策,为农科城全力打赢种业“翻身仗”添砖加瓦。
下来,看看这8大金融政策都有哪些?
加大种业企业信贷投放。加强货币政策引导。定期整理发布示范区重点种业企业名单,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对推进种业企业首次获得贷款且金额超过50万元的,给予金融机构每笔3万元奖励。此外,对种业企业年新增信贷投放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金融机构,按照新增贷款投放金额的1%给予奖励,对单家金融机构的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以上两项奖励可以重复享受。
加大种业信贷产品创新。依托示范区种业创新中心平台,利用政府种业专项资金发挥信贷增信和风险缓释作用,探索“创新平台+银行+担保+保险+投资+企业”的新型融资联动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抵质押范围,探索开展品种权、生物资产、育种制种设备等抵质押贷款和产业链融资业务创新。
加大贴息补助。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进一步降低种业企业融资成本。对获得新增银行贷款、专业股权机构约定固定投资回报或公开市场债券融资的,经种业企业申报,财政和金融监管部门审批后,按融资总额一年期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债务不重复享受贴息政策。
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支持种业企业发生的不良贷款,单笔不高于500万元(含)的贷款,按照银行实际承担损失额的40%进行补偿;对于单笔超过500万元但不高于1000万元(含)的贷款,按照金融机构实际承担损失的30%进行补偿。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生物资产抵押贷款、品种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创新贷款产品给予一定倾斜,单笔不高于1000万元(含)的贷款,按金融机构实际承担损失额的80%进行补偿。对同一家企业的贷款每年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合计获得风险补偿金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单家金融机构的年度风险补偿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对种业企业通过担保机构获得的单笔2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单笔超过200万元但不高于1000万元(含)的担保贷款,担保费按1%执行。对于担保公司支持种业企业发生担保代偿的,免收担保费的业务,按担保公司实际承担损失额的60%进行补偿;年担保费费率在1%以下(含)的业务,按照担保公司实际承担损失额的50%进行补偿;年担保费率在1%(不含)-1.5%(含)以下的业务,按照担保公司实际承担损失额的40%进行补偿;对年担保费率在1.5%(不含)-2%(含)的业务,按照担保公司实际承担损失额的30%进行补偿。对同一家企业担保每年按上述标准计算合计获得的风险补偿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单个担保机构的年度风险补偿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加大种业保险产品创新。创新开发适合示范区推广应用的蔬菜和水果制种保险品种,争取纳入省级支持的创新试点,予以财政补贴。积极推进通过制种保险保单质押实现贷款增信,扩大种业企业贷款保证途径。鼓励探索开展种业收入保险和科技保险创新,降低种业科技创新项目的融资风险和成本。
拓宽种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以示范区母基金为主导,积极争取省级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发起设立种业产业基金,支持示苑区种业企业创新创业、招商引资和兼并重组。引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区内种业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投资奖励。加大重点企业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培育,对种业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的,按照示范区现行政策分阶段分层次给予奖励。探索涉及种业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参照支持债券融资标准给予奖励和贴息。
建立协同服务机制。发挥示范区管委会与陕西银保监局、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四方支持杨凌种业发展常态化协调机制作用,定期召开金融支持种业发展协调会,建立金融产品服务与种业发展政策、信息、项目、专家等有效对接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定期组织种业企业专场银企对接,提供融资路演、政策宣讲服务,促进银企精准对接。加大与中央、省级金融机构联系,争取更多政策和外部资源支持示范区种业发展,为区外金融机构在区内拓业提供便利。
农业科技报-中国农科新闻网记者 王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