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9 09:11:20
——中国传统节日——
清明
农历二月廿三
清明时节寄哀思 一束鲜花送祝福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引导示范区广大干部群众慎终追远、怀缅先辈,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结合示范区实际,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将开展2022年“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
活动主题
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过程中认知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
活动内容
(一)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省委文明办组织的“2022承志·追梦网上祭英烈”活动,开展网上献鲜花、抒写感言寄语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爱党爱国情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
(二)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活动。示范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分批次、错高峰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到烈士陵园祭扫、献花和宣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杨陵区委文明办要指导杨陵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充分利用道德讲堂、乡村文化活动室等阵地广泛开展学习革命英烈先进事迹活动。
(三)开展“倡导新风、文明清明”活动。深入挖掘清明节文化内涵,通过举办“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清明诗文朗诵会、诗词歌会等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倡导文明、低碳、环保的绿色祭祀理念,倡导采取献花寄哀思、躬敬故人、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表达思念之情,引导群众在祭祀活动中移风易俗改陋习。
(四)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清明”活动。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疫情防控所需、文明安全过节所需,科学有序组织志愿者参与移风易俗、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等宣传引导行动,参与环境清理、垃圾分类、资源节约等活动。示范区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烈士陵园、公墓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劝导广大干部群众扫码、测温、戴口罩,不随意在街头、社区、公墓外等处燃烧祭祀用品和燃放炮竹。
(五)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活动。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党史教育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等工作,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以革命先烈为榜样,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示范区教育局要组织广大未成年人通过班会、团队会等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清明习俗讲座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弘扬传统优秀文化,激发爱国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