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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安全生产工作要警钟长鸣 常抓不懈

2022-04-14 11:11:00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明确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4月8日,杨凌示范区应急局组织召开全区2022年全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会议,通报了近期杨凌(杨陵区)安全生产形势,并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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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就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条款,织密织牢企业安全生产网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

会议要求,各工贸企业要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经费。二是要严格人员培训教育。三是要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要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年内必须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五是要开展"三同时"工作"回头看",未完善"三同时"工作要积极完善。六是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安环部部长以公司名义进行任命。七是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八是要严格外委作业安全管理。九是要严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职工食堂燃气管理。十是要强化场内特种车辆管理。同时,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开展“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严防执法“宽松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杨凌示范区应急局直接监管的15家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农业科技报-中国农科新闻网记者 李煜强

编辑:王 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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