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9 08:56:54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全面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
彻底打破县城落户限制
《意见》第34条明确提出,在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中,“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
《意见》还明确指出,“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包括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也就是说本地农村人口,几乎可以换个城里户口后就变成“城里人”了。
县城愿意么?
当然可能会有人觉得,这样岂不是加大了县城的压力?那县城愿意么,执行时岂不是困难重重。
别担心,为了保障该政策能够执行到底,于是在后面追加了“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用于重点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县城。
也就是说,县城也不用担心,大量农民进城落户会加重城市负担,这笔钱国家来出,你只管执行就是,吸纳得越多,上面还有“奖励”。
于是,“进县城”的门槛没有了,县城的顾虑也没有了。
农民愿意么?
那么,农民会不会进县城,就取决于农民自身的意愿了。
大多数人可能会认为,这么好的机会,肯定会有很多人立马迁户口。你想想,以前为了到县城里面读个县城小学或是初中,那不得买套房或是“找点关系”呀,现在啥都不要,只要你迁户口到那里就可以了。
但我们要清楚,一旦迁户口,那么就意味着,你不再是“农村人”,好处不用说。弊端就是,农村的土地、宅基地这些咋整?
这些高层都想到了的,于是就有了“进城落户农民权益保障”明确支持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是此前不可想象的。
以前,一旦农村个人户口迁出,名下土地虽是可以“转让”但都是“私下进行”、或送给亲戚,甚至是村里直接收归集体。
可见,此次高层对此的力度和决心之大,而其根本目的则是在于推进县城的“城镇化”。
“进县城”和“乡村振兴”是否抵触?
到这里可能会有朋友有疑问,如果大家都进城了,何谈乡村振兴,谁来振兴呢?《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是否相抵触呢?
说实话,垄田尚品在第一时间看到“县城落户限制政策将全面取消”这一条时,也是虎躯一震。但反复查看领会精神后,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因为,一直以来,大家所理解的乡村振兴里面的“乡村”是与“城市”对立的,也就导致我们产生一种错觉,乡村和城市水火不容,发展路径也应是决然不同的。
其实这只是地域概念的想法,但在行政层级上,本来就是省-市-县-乡-村。因为城市、乡村的对立,让我们直接把乡村发展看做了“反城市”甚至是“反城市化”,从而直接忽略掉“县城”这个城市与乡村的枢纽。
垄田尚品认为,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发现了这一问题。
于是就抓住县城这个牛鼻子,以期“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这项政策的影响将是广泛而深远的,它的影响力不亚于农村土改。
但是即便如此,仍有不少朋友认为,现在农村户口多金贵,出去容易回去难,可能迁户入城的并不会太多。即便入城,没有技能和稳定工作,也难以在县城立足。
来源:农业农村网
编辑:王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