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80013

吉林省通榆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2022-05-30 17:50:32   

5月18日中午,在吉林省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村委会会议室里,一起长达一年的土地纠纷经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多次调解后,最终在通榆法院新华法庭法官高超的调解艺术、严谨的逻辑思维、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多方努力下圆满化解,不仅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也保障了今年的春耕生产。

一大早刚到上班时间,家住白城市区的王某就怒气冲冲地来到新华法庭要求立案,称战某承包其土地却不给钱,现在要跟战某解除耕地流转合同,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接待干警耐心的请王某坐下,安抚其情绪,慢慢了解事情经过。原来,2021年。王某与战某签订了耕地流转合同,将自己承包的位于新华镇大有村的1800亩机动耕地转租给战某用于农作物种植生产,租金为人民币60万元,但战某在支付42万元租地款后,以王某实际交付的土地面积与合同标注面积不符拒绝支付18万元余款,王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一气之下于今年初又将土地转租给了第三方,这也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升级,几次沟通,一时闹得不可开交。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多次出面进行调解,但王某和战某都觉得自己占理,谁也不肯让步,因此多次调解也都以失败告终。

了解详细情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现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很可能会误了农时,导致双方均会有所损失,极易加深和激化矛盾。经过综合考量,承办认为要尽量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可是,此次事件经过一年之久,而且多方主持参与了多次调解均为成功,如何在法庭使双方达成一致这是个难题。

承办法官先是安慰王某使其情绪平和,随后联系了大有村的网格员、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战某等人,约定在大有村村民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承办法官认为,既然是土地纠纷,双方也有合同,大家有什么想法和理由都要说出来。村民既然来到法庭,就是要从法律上讨个公道,所以,要从法律角度去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从根源上把问题解决好。

然而在村委会现场,双方也是各说各理,互相指责、互不相让,眼看矛盾愈演愈烈,法官和网格员及时制止,并对双方进行劝解。随着王某和战某的情绪逐渐平复,法官向双方讲明了法律规定以及对簿公堂的厉害关系,同时情理结合对整个矛盾进行深入剖析。指出双方要心平气和解决问题,矛盾激化会让双方都加大损失,得不偿失,同时也指出合同的约束力和各方在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在一番耐心的劝解和释法后,王某和战某逐渐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王某提出同意战某继续耕种,但需要将18万元余款一次性给付。另外还要根据合同支付20万元违约金。战某则表示愿意分期给付18万元余款,但违约金太高无法承担。眼看双方再次僵持,调解又将面临失败。

法官当即立断,通过背对背方式分别做二人思想工作。于法于情于理,从实际得失进行调解。经过又一番耐心劝解,双方最终再次让步,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不误农时抓好春耕生产,法官又趁热打铁,动员战某立即支付欠款,最终在法官、网格员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战某当场将18万元余款和违约金给付,至此,一起耗时一年多的土地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看到钱款到账的那一刻,王某激动地对法官说:“多亏有了法官的耐心调解,矛盾解决了,我这心也落地了,法官为了我的事,累了一上午,真是太感谢了”。

作者:陈宏志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阎红玉

来源:中国农网

编辑:于婷婷

陕ICP备13005735号-1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9-87031703 www.nk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