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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我为家乡农产品代言”电商营销赛开始报名啦!

2022-09-25 12: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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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二十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等12厅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举办2022年“长安银行杯”“菁彩青农”陕西省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系列大赛的通知》(附件1)要求,第三赛道“乡村振兴青年互联网公益助农大赛”,现面向全省高校在校大学生、有志社会青年、留学生、乡村振兴基层干部及各大企业,共同举办“我为家乡农产品代言”乡村振兴公益助农大赛

大赛共分为助农品牌赛、短视频创意赛和电商营销赛三个比赛单元,【第三单元】电商营销赛旨在发挥青年先锋和企业带动作用,借融媒体之力,为陕西省农业相关品牌引爆销量,助力农业品牌发展及乡村振兴。

-01-大赛概况

主题“我为家乡农产品代言”电商营销赛

时间:2022年9月1日-11月下旬(报名截止:10月10日中午12:00)

参赛对象:陕西省所有企业、青年团体及个人

大赛亮点:

(一)所有参赛者(销售方)可以收获为期10天的专业电商营销实操培训,收获决赛现场大奖,产品销售赏金;

(二)所有报名企业(品牌方)可获得万名参赛者进行线上电商营销,直播带货,获得电商营销系统搭建,产品电商详情页制作等服务。

-02-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共青团陕西省委、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03-大赛时间安排

(一)参赛报名与培训:9月1日至10月10日

1、参赛企业(品牌方)和参赛者(销售方)下载大赛指定报名通道,完善基础资料并完成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详见报名流程)

2、参赛培训:10月1日至10月10日

(1)对营销人员统一进行为期10天的线上培训,具体以群通知为准;

(2)为企业品牌方,企业打造IP,创建电商页面,孵化专业营销团队。

(二)营销预赛:10月11日至11月11日

进行全网推广营销。通过网络推广或直播带货方式,对参与电商营销赛企业的产品进行销售,以销售业绩数据为评选主要依据,营销赛结束时业绩前30强进入决赛。

(三)现场决赛:11月中下旬

决赛当天前30强进行现场直播带货。决赛最终名次根据预赛业绩和决赛当天业绩总和进行排名,选出冠、亚、季军。(决赛方案另行通知)

(四)奖项公布:通过各个主流媒体向全社会公布比赛奖项结果,并在各主承办单位新媒体官方账号对获奖者和品牌方进行宣传。

-04-报名方式

(一)企业(品牌方)报名:报名截止10月10日中午12:00

1、参与营销赛的企业,扫码下载APP或前往应用市场下载“伯马乐业”APP,注册登录填写大赛邀请码:BM60012359,编辑资料并免费完成企业号认证;                           

2、填写《电商营销赛报名表》;(见附件2)

3、参赛企业装修店面及制作产品详情页(自主制作或委托平台全权制作),委托制作需要提供基础素材;

4、扫码进入营销赛涉农企业交流群,用于信息公布与咨询交流。                            

(二)参赛者(销售方)报名:报名截止10月10日中午12:00

1、报名:参赛者可以是企业或者个人,扫码下载APP,完成身份认证并完善基础资料。                                   

2、参与方式:10月10日开赛后,为每个产品设定销售赏金,选择产品(参与电商营销赛的企业)进行销售,销售方式不限于网络推广、直播带货等。在官方指定平台参与销售,销售业绩将作为营销赛评分参考。在非官方指定平台(抖音、快手)直播带货的参赛者,11月12日12:00前将带货销售数据截图发送于组委会指定邮箱:3037339205@qq.com,组委会根据企业发货量线下核实,销售业绩作为决赛评分参考。如发现数据造假,取消参赛资格和名次。   

3、扫码进入营销赛交流群,用于信息公布与咨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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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奖项设置

营销冠军:荣誉证书一份+品牌大礼包

营销亚军:荣誉证书一份+品牌大礼包

营销季军:荣誉证书一份+品牌大礼包

注:参与营销所得全部收入,归参赛者所有。

-06-参赛须知

1.参赛选手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

2.报名企业(品牌方)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无证不得参与此次大赛报名,(营销)参赛企业只需要完成企业号认证即可;

3.严禁违禁品、危险品及假冒伪劣商品参与大赛,一经发现,责令退赛并追究相关责任,参赛资料的真实性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4.各参赛企业的名称与账号认证名称必须一致,任何参赛企业未经许可不得自行转让企业账号,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以退赛处理;

5.比赛期间如需采购增值服务可以向组委会申报采购;

6.如果需用大赛名义制作宣传品,必须经组委会批准,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本次大赛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发现违反大赛规定,可向组委会及时反映。

邮箱:3037339205@qq.com;

电话:18629069119 ( 张老师);

8.参赛企业和人员,以及大赛相关活动举办,必须遵守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9.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第三赛道大赛组委会所有。

10.大赛组委联系人 张老师:18629069119  梁老师:19538471996

来源:中国农科新闻网
编辑: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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