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5 12:42:28
今年以来,甘肃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紧扣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部署要求,靠实责任、履职尽责、强化落实,督促指导各县(区)、各单位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随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不断深入,《宪法》以及《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走进田间地头,在农村全面覆盖。农村党员和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持续提升,村(居)两委成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群众积极参加法治培训,争当“法律明白人”在乡村形成新风尚。乡村法治阵地建设集宣传性、实用性、教育性于一体,潜移默化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普法志愿者的示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雪亮工程”及相关技防设施齐全,数字乡村建设稳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治理效果良好。
今年,庆阳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进一步深化“法律九进”活动提升全民法律素养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截至目前,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乡镇、社区、村组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16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7万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00多人次。联合庆阳广播电视台、陇东报社创办《法治庆阳》栏目,以“巧儿说法”普法品牌为引导,宣传报道典型案例132个。征集全市民主法治典型案例,编印了《民主法治典型案例》手册,发放到8县(区)121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和76个社区。
通过法治乡村建设的扎实推进,有力促进了乡村治理水平,村级组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村委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更加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更加规范;群众法治意识、道德意识明显提高,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减少了,高价彩礼、婚丧嫁娶互相攀比、不赡养老人等现象明显减少。
“331”工作法取得实效
聚焦农村群众法治新需求,庆阳市制定印发了《进一步扩大基层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工作方案》,变“套餐式”普法为“点餐式”普法,创新推出“331”工作法:即《民法典》宣传、“巧儿说法”宣传和在各县(区)选取1个社会治理问题突出的村开展法治宣传试点“三项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和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三大工程”, 切实解决农村群众法治意识薄弱这一问题,促进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有力提升了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庆阳市先后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7个。创建申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全面开展,依托甘肃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平台,注册培训“法律明白人”5680名,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690户,有效提升了农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庆阳市司法局借助甘肃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庆阳分中心平台优势,组建庆阳市“巧儿说法”律师服务团队,线下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普法活动。开设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巧儿说法”律师席位,线上为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庆阳、天水、平凉地区的农村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畅通法律服务有效途经。
矛盾纠纷化解有效
目前,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647个。其中,村级调委会1235个,社区调委会64个,乡镇调委会118个,街道调委会3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1个,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委会156个,并创办个人调解工作室23个,为全市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机构保障。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最大限度预防一般性社会矛盾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从源头上坚决遏制命案高发势头。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深入乡村农户,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要求,重点针对赡养纠纷、抚养纠纷、扶养纠纷、继承纠纷、婆媳纠纷、家庭暴力、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等进行全面排查,并认真登记、建立台账、梳理汇总、及时化解。
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建立了专项行动受理调处登记台账,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积极调处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数字政府建设理念,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相关数据进行了梳理、统计、分析,形成《人民调解工作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镇原县上肖镇司法所干警和村干部在田间地头进行实地测量,处理群众矛盾纠纷。 罗花婷 摄
庆阳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把信息网络延伸到村组、社区,保障信息畅通,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不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或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杜绝风险隐患。
在市、县(区)、乡镇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努力下,法治乡村建设扎实推进,深入人心。乡村法治服务设施建设到位、体系健全,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法治文化及特色产业发展形式多样。农村人居环境整洁优美,村容村貌全面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成效。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群众的满意度持续提升。(申小龙 罗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