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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看陕西 | 创新“陕西模式” 赋能“中国之治”

——访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一级调研员、高级经济师张旭锋

2023-09-06 16:01:09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对于促进产业兴旺、实现乡村振兴意义重大。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省委要求,陕西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为抓手,构架体制机制、开展试点示范、探索亮点经验,形成了“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数字化+”等具有陕西特征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助推产业兴旺的模式。

日前,记者就从试点示范看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对产业兴旺的重要作用等相关问题,采访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一级调研员、高级经济师张旭锋。

记者:能否具体介绍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

张旭锋:2019年6月,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意见》,2020年1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措施》,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提高乡村德治水平、加快乡村法治建设、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陕西乡村治理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要求围绕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培育一批乡村治理试点县区和示范村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提升乡村治理整体水平。

记者:陕西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哪些实践探索?

张旭锋:在农业农村部的指导下,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完善制度框架,深化典型引路,开展试点示范,全省99.3%的村实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919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得到有效整顿,142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038个村(社区)级综治中心挂牌运行,24856个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同步进行。汉阴县、留坝县、凤县、榆林市榆阳区和杨凌示范区杨陵区5个县区成为国家试点县区,西安市阎良区、长安区、礼泉县等16个县区成为省级试点县区。3年的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区坚持党的领导、农民主体、“三治”结合、多方协同、突出重点,聚焦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完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路径等八方面的内容开展试点,持续探索乡村治理陕西路径,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中央农办表扬。

值得一提的是,汉阴县“三线两化一平台”、旬阳县“说论亮”、留坝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等模式,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记者:请谈一下陕西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助推乡村产业兴旺的模式。

张旭锋:加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创新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治理能力。我们立足关中、陕南、陕北不同地区、不同环境、不同风貌、不同民情特点,因地制宜探索,入境问俗试点,树立典型示范,总结各地做法,形成了“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数字化+”等具有“陕字号”特征的乡村治理经验,为全省乃至全国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提供了“陕西模式”。

农业科技报记者 闫瑜涛 郭媛媛

编辑: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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