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9 10:34:22
53、陕西节水型社会建设
依据《陕西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陕西省从五个方面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法规制度健全、节水机构依法履责、节水统计制度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健全、节水活动全面开展并创建。针对城市同时要满足:城市节水规划、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节水资金投入、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自备水管理、节水“三同时”和价格管理等七项基础管理指标;综合节水指标、生活节水指标、工业节水指标、环境生态节水指标等四大类13项技术考核指标。
54、陕西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实践
陕西西安、榆林、宝鸡、延安和咸阳5个城市先后成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在2004年,西安成为全国第4个节水型建设试点城市,并于2010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的试点目标,顺利通过试点验收。此后在2006、2008、2010年榆林、延安、宝鸡、咸阳也分别于不同批次设为试点城市,并全部通过试点验收,西安、榆林荣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称号。
55、县域级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要求,2017年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从2019年开始,陕西省先后有54个县(市、区)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域,如西安市长安区、铜川市耀州区、宝鸡市陇县、咸阳市三原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