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80013

化肥行业上市公司碳披露亟待提升

2024-02-28 11:01:32   

近期,环保组织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以下简称“绿色江南”)发布碳披露报告——《化肥行业A股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观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基于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库(www.ipe.org.cn),分析了17家化肥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ESG等报告,以及102家关联企业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中碳披露的现状。

根据《报告》研究结果,8家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和减碳措施,6家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减碳措施但未披露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3家上市公司年报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和减碳措施皆未披露。除此之外,6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中提及碳排放相关内容。总体来说,化肥行业上市公司碳披露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报告》中还指出102家关联企业中26家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中主动公开了碳排放信息,46家未主动披露碳排放相关信息,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纳入全国或地方碳市场的企业中14家披露了碳排放信息,另16家尚未披露,属于违反《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的规定。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披露,如所在省市当年度核查暂未开始等情况,绿色江南建议企业在系统中具体说明并及时补充披露,以免受到行政处罚。

从致函情况来看,绿色江南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致函39 家企业,但截至报告发布,仅有4家企业给予回应。其中一家山东企业在绿色江南推动下已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临时报告中补充上传了碳排放信息,一家湖北企业主动咨询补充披露的途径,一家青海企业反馈已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进行碳披露。此外还有一家湖北企业致电时态度强硬,表示拒绝社会组织的监督,并直接建议绿色江南直接和生态环境部门沟通。《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该企业并未按照规定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进行碳披露。绿色江南期望通过更友好的方式提醒企业,优先整改,避免受到行政处罚。企业应认识到与公众和社会组织的沟通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并积极回应诉求。

针对目前化肥行业上市公司的碳披露现状,绿色江南给出建议:1、组织开展低碳化肥的研发创新,大力鼓励发展新型环保高效化肥;2、定期公开披露企业碳排放数据和相关信息;3、不断完善碳披露法律法规,规范碳披露的方法和标准;4、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欧美等国家有益经验;5、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对外的沟通交流机制。

来源:中国农科新闻网
陕ICP备13005735号-1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9-87031703 www.nk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