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8 20:50:55 刘彩艳 李向新
日前,陕西省司法厅下发了《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表扬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通报》,我县张家畔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
近年来,张家畔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通过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排查在前,防范在先,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步,张家畔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调解为民”的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靖边、平安靖边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