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7 09:08:00
本网讯(农业科技报·中国农科新闻网记者 王朝阳)为进一步加大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大力发展农业领域低空经济,2月26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共同印发了《2024—2026年陕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补贴。
记者了解到,《2024—2026年陕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中,分别对产品条件和生产企业有关条件进行了详细说明。(详见方案链接https://nynct.shaanxi.gov.cn/xxgk/gknr/zc/twj/202502/t20250225_3452222.html )
补贴对象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购机者购买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数量应与生产、服务规模相适应。购机者应持有或拥有一定数量人员持有操作证。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国家有关实名登记激活、依法投保责任保险、至少完成 200亩次的农机作业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健全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并提供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补贴费用方面,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陕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一批)》执行。(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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