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80013

护航春耕!致陕西靖边县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2025-03-11 11:41:42    张敬楠

全县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又是一年春耕备耕时,种子质量的好坏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在此,靖边县农业农村局郑重提醒:种子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选种用种,谨慎购种,不可疏忽大意。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全力推进种业振兴。

一、种子经营者要做到“三要”和“七不”

(一)“三要”

1.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陕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做到依法经营。

2.要依法备案,根据我县气候经营适宜我县种植的农作物种子。

3.要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

(二)“七不”

1.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2.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3.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4.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5.不经营仿冒、套牌侵权种子。6.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的种子。7.不经营不在审定登记批准适宜区域内的农作物种子。

二、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和“三注意”

(一)“五要”

1.要选择有经营资质、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

2.要根据所在地的积温、土壤特点、品种表现、前茬作物种类、前茬农药残留等情况,综合考虑选购适宜品种。

3.要查看种子是否经过国审、陕审或通过我区引种备案,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

4.要用手机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

5.要索取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保留付款凭证,特别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相关销售凭证。

特别提醒:农民朋友一定不要越区种植,要适区适时播种,良种良法配套,确保作物正常成熟,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二)“五不要”

1.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审定推广范围不包括我地区的种子。

2.不要购买走街串巷流动商贩经营的来源不明的种子。

3.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等没有包装或标签的种子。

4.不要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

5.不要贪图便宜听信虚假宣传,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不轻信“忽悠团”忽悠,防止上当受骗。

(三)“三注意”

1.注意保存票据。保存好收据、发票、付款记录等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有条件的留存未拆封整袋种子或购买时双方封样。

2.注意保护现场。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保持田间自然状态,申请田间鉴定不要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的最佳表现期,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3.注意及时维权。在种植后,各生长时期,及时检查种子种植表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农业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特别提醒:希望农民朋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农业部门或公安等部门举报。

靖边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3月10日

来源:中国农科新闻网
编辑:符金壮
陕ICP备13005735号-1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9-87031703 www.nk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