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1 10:51:1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榆林市横山区芦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LCP5t-oQ_ywclRcFsSGQA
提取码:vicr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联系人:刘园园
联系电话:18992238926
联系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北大街9号政府大楼西701室
评价单位:陕西景卓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821709254
邮箱:2238140206@qq.com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一中北路9号五一锦苑5号楼402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H-Eavix0OS6QshtLA2ujw
提取码:x8ub
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2238140206@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意见表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当面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陕西景卓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